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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被受理的正当理由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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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超过 申请 劳动 争议 仲裁 时效 可以 受理 正当 理由 新编
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被受理的正当理由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因不可抗力和有正当理由超过60天,作为仍然可以受理的事由。对“不可抗力〞可以按民法通那么的规定去理解,但对何为“正当理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都没有作过具体界定。XX省高级法院民事一庭的解释借鉴了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也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工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负会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职责,可调解双方纠纷。而且由工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也是化解矛盾的一个重要渠道,将此因素作为“正当理由〞能被普遍接受。将劳动者患重大疾病作为“正当理由〞,也较符合人之常情。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发生争议后去上级部门、信访部门、纪检部门等党政部门反映,到向仲裁机构、法院申请仲裁、起诉时往往已超过60天期限,对此种情形是否作为正当理由,我们认为,在法律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正当理由〞应从严掌握,不宜过宽,否那么等于鼓励当事人不依法解决争议。目前,“正当理由〞可掌握在因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及本人患重大疾病等情形。实践中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主张权利的证据。但上述事由消失后,当事人仍应在60天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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