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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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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加强 软环境 建设 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假设干意见5篇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假设干意见xxxxxx 中共xxx市委文件 x市发(2023)6号 ★ 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2023年4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经济开展软环境建设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投资兴业环境最优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审批 (一)全面贯彻落实xx省清理和标准行政权力工作 -1 “即时办理、承诺办理、并联办理、协调督办、委托办理〞的运行机制,统一受理、集中或协调办理、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五)严格执行重大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制度。扩大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范围,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工程,实行并联审批。加强政务效劳网络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网络资源,实现市政务效劳中心与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效劳中心及分中心网上衔接。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行政审批运行的电子监控,防止权力滥用。 (六)凡涉及现场踏查踏勘、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考试考核、检疫检验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一律由部门审批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审批环节必须全程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审批工程,实行预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严格落实和标准听证制度,坚决杜绝“假听证〞、“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二、行政执法 (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要统筹 -3 消。对保存的年检事项,必须说明年检内容、程序、需企业准备的材料、收费工程及标准,一次性提前告知被检查企业,并一律进入各级政务效劳中心。 (十)进一步标准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切分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的空间和弹性,禁止同案异罚、一案多罚、以收代罚、野蛮执法。对企业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分或者实施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收执罚一律按下限执行。 三、减轻企业负担 (十一)实行收费工程公开。编制收费工程目录,对保存的收费工程及标准要向社会全部公开。擅自制定收费工程或提高执收标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交费登记卡“二证一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除现场检疫、检测等特殊收费工程外,不得到企业直接收费。 (十二)对涉企行为实行“八禁止〞,即“禁止乱收费、禁止乱检查、禁止乱处分、禁止乱摊派、禁止乱评比、禁止刁难勒卡企业、禁止滥用权力、禁止违规司法〞。合并涉 -5 活办“五个必须办〞。 (十七)加强部门内部工作环节的衔接,严格做到工作无缺位。对承办事项不得以人员短期离岗等理由推延办理,保证有人负责,按规定时限办理。企业要求部门提供政策、信息效劳的,要给予无偿效劳和帮助。 (十八)对企业和投资者在用水、用电、用热、用气、排水、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需求,实行限时效劳,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十九)严格执行xx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方法,对市场中介组织实行备案管理,标准执业行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五、信用体系 (二十)政府、企业共同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承诺必践诺,违诺必追究,坚决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决策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老实纳税,信守合同,守法经营,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 六、案件查处 (二十一)严格执行关于实行经济开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假设干规定(试行)和xx市机关干部 -7 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软环境建设意见 中共xx市委办公厅文电处2023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420份) -9- 第二篇。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现就我区加强软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五项工作制度 1、实行不定期集中办公制度。由xxxx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不定期集中办公,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工作标准的“一站式〞效劳,为外来投资者代理办理立项、审批合同、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所有手续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2、实行承诺公示制度。有关部门要公开办事政策、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人员、承诺效劳标准和效劳时限,为投资者提供从咨询、立项到正常经营的全程优质效劳。要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重大事情立即办,一般事情在2天内办结回复投资者。对于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3天内给予解决。 3、实行工程登记备案制度。对投资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工程,只要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建设资金有保证,建设条件具备,可不再办理工程审批手续,实行即来即办的简易程序,具备开工的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 4、建立重点工程跟踪效劳和工程责任人制度。对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点投资工程,成立效劳协调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制定跟踪效劳制度,围绕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一项一议,逐一解决经营环境中的重大问题。 5、建立“收费明白卡〞制度。严格执行XX区鼓励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明确收费工程和标准。但凡“收费明白卡〞上没有的工程和高于收费优惠政策标准的收费,投资者有权拒绝,并可向区经合局投诉。 二、执行八不准规定 1、不准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对投资者从中作梗、拖拉推诿甚至顶着不办。 2、不准向外来投资者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索要礼品和礼金。 3、不准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干预投资者投资工程的工程招标、议标活动和承揽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的采购。 4、不准以任何理由强制投资者接受所指定的中介机构,投资者有权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律师、审计、评估、咨询、人事代理等中介效劳机构。 5、不准对外来企业另立收费工程或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6、根底设施和公用设施经营管理单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无故终止和暂停效劳,假设有非常特殊的情况需要暂时终止效劳的,需提前请示有关领导并告知投资者。 7、未经区委、区政府及其授权的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随意检查投资者的经营场所和住宅,不准随意检查和扣压车辆。 8、未经区委、区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不准到外来投资企业检查调研和参观。 三、落实保障措施 1、区委、区政府成立招商引资环境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全区招商引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公安部门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平安,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聚众~、挑拨煽动、蓄意破坏招商引资的不法活动。要坚决制止以任何借口漫天要价、阻挠工程进展的不法行为。 3、对效劳不到位,不兑现落实区委、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甚至干扰、设障、搭车收费、借机敲诈的部门或个人,要严肃查处,并予媒体曝光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除依法严肃查处当事人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管理权限不在我区的部门,那么由区委、区政府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给予相应处分的建议。 4、对于区委、区政府下达各部门、各乡镇的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督查。 5、区委、区政府各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评议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区委、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执行情况,评议结果作为部门、乡镇领导班子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6、区经济技术合作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和效劳,随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的情况,并牵头搞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第三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假设干意见【发布单位】 82022 【发布文号】 桂政发[2022]99号【发布日期】 2022-12-30【生效日期】 2022-12-3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假设干意见 (桂政发[2022]99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创造综合竞争优势是我区扩大吸收外资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区利用外资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分析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我国参加世贸组织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就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开拓我区利用外资工作新局面,实现对外开放新突破,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一、用好、用活、用足各项优惠政策,营造统 一、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政策环境 (一)各地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以促进利用外资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落实和用足用好国家鼓励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和现行利用外资优惠政策。根据对外开放形势开展的要求,充分和完善我区吸引外资、引进优秀人才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引资“门槛〞和投资本钱,外商投资根底设施可适当放宽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工程允许外商控股;有方案有步骤地放开外商投资商业(批发、零售)、对外贸易领域的工程;除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领域外,其它领域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文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经营地域、持股比例不受限制;外商投资经营范围、产品内外销比例不受限制;外商投资方式不受限制。 (四)简化审批程序。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中外合营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同和章程等文件直接报送审批机关审批。 (五)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在我区投资农业、工业、生态、交通、能源、市政、旅游效劳业和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各产业中的高新科技工程。允许外商以收购、兼并、参股等各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允许外商投资工程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工程融资。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鼓励开展优势产品出口。 (六)不断完善我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改善和完善人才管理、引进、培训机制,努力营造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创业环境。各地市可制定更加灵活的措施,解决好引进人才的报酬、住房以及配偶、子女户籍、入学、入托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创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 (一)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审批,集中办理外商投资工程的各种审核、批准、登记、发证等手续,使到我区投资的外商只要到一个部门就能找到投资工程,并可直接洽谈、签约,在“一个窗口〞完成各项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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