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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首钢
医院
2012
年度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2012年度
“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度“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0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雷福明、刘慧琴
副组长:向平超、张祥华、王健松
组 员:王海英、王 悦、李克庆、郭秀英、张挽强、
荣宝华、杨布仁、王闻博、苑学礼、杨铁花、
左晓霞、周 娟、刘金良、范爽斐、厍士芳、
罗 齐、苏立立、冯晓宏、张光武、张 滨、
东黎光、张爱国、韩智宏
职 责:负责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具体实施、评价和督查等工作
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政处。
(二)成立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海英
副组长:左晓霞
成 员:王 悦、李克庆、郭秀英、张挽强、荣宝华、
杨布仁、王闻博、苑学礼、杨铁花、周 娟、
刘金良、范爽斐、厍士芳、罗 齐、苏立立、
冯晓宏、张光武、张 滨、东黎光、张爱国、
韩智宏
职 责:负责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宣传组
组 长:刘金良
副组长:范爽斐
成 员:王海英、王 悦、李克庆、郭秀英、张挽强、
杨布仁
职 责:负责“三好一满意”活动各项宣传工作。
3、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海英
副组长:杨布仁
组 员:王 悦、李克庆、郭秀英、张挽强、荣宝华、
王闻博、苑学礼、杨铁花、左晓霞、周 娟、
刘金良、范爽斐、厍士芳、罗 齐、苏立立、
冯晓宏、张光武、张 滨、东黎光、张爱国、
韩智宏
职 责:负责“三好一满意”活动自查、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做好“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可持续性。
二、活动范围
“三好一满意”活动范围全院各有关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服务好
1、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执行“预约优先”原则,专家门诊号源开放预约比例不低于85%。做好三级综合医院接入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的工作,继续优化统一平台服务功能。细化分科、分专业挂号,分时段就医,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推广自助服务,完善医院门诊流程,提高预约效率。(门诊部、医政处)
2、继续推动双休日全天门诊的工作。统筹兼顾门诊、急诊和病房的医务人员调配,加强病房值班力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分流日常门诊就诊压力。(门诊部、医政处)
3、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继续推进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转诊预约工作,强化社区转诊预约优先措施,引导患者分级有序就医、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供需矛盾。(门诊部、医政处)
4、推动医师多地点执业工作。鼓励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地点执业方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就医。推动儿科、康复医学科和精神卫生科建设。(医政处、门诊部)
5、推进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探索大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部分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医学影像互认工作。(医政处)
6、加强对对口支援单位在心脑血管意外、创伤和急重症抢救等有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处)
7、探索中间性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及社区建立紧密联系的相互转诊机制和服务模式,合理配置医疗、康复、护理等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效率。(医政处、护理部)
8、通过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团员青年深入了解医改政策,积极配合预约挂号、优质护理、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优化等工作。
继续开展“北京青年健康使者火炬行动”,为远郊区县及城区困难群体“送医、送药、送知识、送温暖”。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依托医院门诊部导医台、公益社团所在地建立北京市志愿服务站,开展门诊导医、安全监督、爱心陪护等志愿服务,宣传展示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切实服务人民健康。(团委)
9、对门急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对医联码发放数量、门急诊信息上报的及时性,门急诊信息上报完整率(%),上报的门急诊信息与就诊原因编码规则的符合率(%)等情况进行考核。(门诊部)
10、加大对口支援医院学科骨干培养力度,安排经受援医院选拔、推荐出来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科骨干到我院进修学习,通过采取为期一年“一对一”导师制培养的方式,切实提高其临床诊疗能力,进一步带动对口支援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教育处)
(二)质量好
1、全力推进医院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以医院自我评价为基础,以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为主要形式,以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为主要内容,政府、医院、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医院评审制度。确保医院评审工作有良好开局。(医政处、评审办公室)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各委员会作用,加强日常医疗质量安全控制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处)
3、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临床路径管理作为医院常态化工作,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50%、完成率不低于70%。(医疗质量处)
4、加强准入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严格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8号)和《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字〔2010〕84号),完善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医政处)
5、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以项目申报和建设为契机,促进我院重点专科规划和发展,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科研处)
6、落实《北京地区各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京卫医字〔2011〕144号),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护理部)
7、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对医院开展多角度的绩效评价。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683号)要求,继续规范医院的疾病分类编码与住院病案首页填报,提高住院病案首页信息填写、编码和报告质量。(医疗质量处、信息中心)
8、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管理。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加大门诊处方点评力度和不合理用药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和用量动态监测制度,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和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评价机制等,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医政处、药剂科)
9、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管理。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推进医疗器械使用风险全程控制管理工作。对大型医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医政处、医学工程处)
10、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坚决查处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行为。(医政处)
11、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评比,在“技术强兵”和“服务强军”上下功夫,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团委、医疗质量处、护理部、工会)
12、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服从指挥,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继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以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医政处)
(三)医德好
1、广泛开展践行“北京精神”的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践行北京精神的通知(京卫宣字[2011]17号)》文件要求,“践行北京精神,为了人民健康”,在认知、践行、引领上下功夫,把北京精神融入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宣传卫生系统践行北京精神的典型人物和体现北京精神的感人事迹。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不断培育和强化医务人员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做好医患和谐宣传报道,树立一批医患和谐的典型。(宣教中心、团委)
2、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首都文明风尚的创造者,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经验交流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团员青年,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干一行、爱一行、转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和艰苦风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自愿义诊服务活动和关爱帮扶活动。打造有影响的卫生志愿服务品牌,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活动。(宣教中心、团委)
3、深入开展卫生文化建设活动。以贯彻落实《首都医院文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为抓手,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把卫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服务、运营管理等工作的全过程,使卫生文化建设“内化于心”、“固化与制”、“外化于行”。积极打造和传播优秀的医院卫生文化品牌,深入开展卫生文化建设工作的评比、交流、展示、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卫生文化教育职工、引导社会、推进发展的功能。广泛开展有主题,有内容的摄影、书画、歌咏等文化活动。开展好体育活动。在离退休干部和团员青年中持续推进“老少携手,朝阳相伴”主题活动,促进广大团员青年了解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传承发扬优秀的卫生文化。(宣教中心、工会)
4、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医政处、纪(监)委)
5、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医政处、纪(监)委)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定,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纪(监)委)
7、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纪(监)委)
8、大力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营造尊重医务人员、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投身医改的积极性。(宣教中心)
9、继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保证“依法行医、规范执业”的良好秩序,着重提高防范意识与工作水平。
继续严肃查处涉及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的违法行为,将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与不足,及时反馈给科室,并作为重点监督持续改进的内容,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与工作水平,做到“事前有研判、整改有督导、事后有反馈”。(医政处)
10、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