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顿违法占用林地工作通知林地是最重要的森林资源,是加快林业开展和生态建设的根底,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生态安全、生态质量、经济开展与稳定。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实施意见?〔政发号〕和全省青山工程电视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清理整顿目的通过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遏制当前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势头,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意识,标准林地管理程序,2完善林地保护制度。二、清理整顿内容(一)林地审核审批程序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规定,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审批私占林地或私自在林地搞工程建设的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审批,没有?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由其他部门违规审批的在林地上建设的项目。(二)少批多占情况3虽经林业部门审核,国地资源部门审批,但是少批多占,超过审批范围使用林地的。(三)林地内小开荒或采伐迹地应还林而未还林的地块三、工作要求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由新民市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具体牵头实施。各乡镇街、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清理整顿工作。要按照清理整顿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将违法占地、小开荒和未还林迹地等情况形成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上报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