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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目标管理分解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同时统一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管理目标责任书。
1、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遵纪守法,违规行为控制指标;履行责任、落实制度、实现标准管理的达标指标等。
2、与机关部门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程度指标;指导、监控本业务系统基层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标;按标准化的管理要求,年内本系统业务管理总体水平提升幅度指标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与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公司处室、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项目经理签订,并报公司备案;新接工程开工前十日内签订目标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安全处建档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1、对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经理与公司工会主席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半年考核一次进行。上半年于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于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公司制度查资料;对照行业标准标准查现场。在做出考核结论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考评结果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考评资料由公司安全处存档。
2、对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与工会主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每年考核一次,于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制度要求查资料,依据对下属单位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评价责任制履行状况。而后形成书面考评情况报公司领导班子做出考核结论。
3、对机关职能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的业务系统,分别对本系统各部门职能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组织本分管系统各部门的职能人员会议,听取每个职能人员的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元月上旬以书面报告机关考评组。机关考核资料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存档。
4、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分公司组织考核。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对下属单位考核结果的奖励、表彰、处分、处分意见;由公司领导班子做出对机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奖励、表彰、处分、处分意见。分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结果自行实施奖惩。
〔五〕考核工作的具体方案由考评班子研究制定。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时间为元月中旬和七月中旬。由法人代表主持,参会人员为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
1、会议主要议题是:
①分析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
②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审定考核结果和处理意见;
③学习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新公布的政令、指示,统一思想认识。
2、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
3、会议由安全处长负责记录,纳入安全管理档案
〔二〕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分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分公司及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含公司派驻的安全监督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
1、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现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出强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等。
2、会议由安全处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3、会议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也可与质量工作会议一并进行。
〔三〕公司安全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遇会议时间与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时间间隔缺乏10天,月底例会并入季度工作会议。
1、会议由安全处长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安全处全体成员〔含派驻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员〕,分公司安全科长、公司未派驻安全监督员的项目部安全员。凡省外区域性分公司安全科长和派驻外地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员,正常情况下逢单月参加例会,但未参加会议的月度必须书面报告当月工作情况。
2、会议主题内容包括:总结点评当月检查情况,并对现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要求;传达学习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交流学习工作业务知识、方法,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主攻管理环节等。
3、由安全处做好会议记录并归档。
〔四〕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区域性分公司每月至少召开2次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具体时间自定。
1、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吸收主要的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分包队伍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分析一周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点评工程各环节和作业场地安全操作、防护、防范及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达标情况,部署下周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重点等。
3、会议由项目安全员做好记录,纳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存档。
〔五〕班组安全会: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包括分包队伍的班组〕每天必须坚持召开十分钟班前会。
1、由班长主持,主要讲评当天作业面的安全隐患及操作人员的本卷须知和自我保护措施等。
2、班组安全会将每天的会议情况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并将记录本每周交项目安全员审查一次并签字,每月初将上月会议记录交项目资料员纳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六〕根据季节性变化和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治理检查,公司安全处和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贯彻措施。
〔七〕对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的成员记入考核资料,作为处分、处分的依据之一。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查现场;二是查资料;三是查管理。
1、查现场:主要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与卫生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检查要求,对照工程现场及工程进度,是否到达标准要求。
2、查资料:主要依据国务院2023年11月24日颁发的第393号令,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规性文件中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形成的书面资料,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部、分公司应建立的资料档案是否齐全、标准,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资料形成时间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3、查管理:主要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执行制度是否遵守程序,查贯彻落实制度是否到达要求等。
〔二〕各级各层次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1、公司检查每年分四次进行,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第一次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检查内容以查现场为主。第二次结合上半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组织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三个方面,全面检查考核。第三次每年九月进行,检查内容以查现场为主。第四次结合安全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一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三个方面。检查覆盖面至各项目工地。
2、公司安全处除参加公司季度大检查外,每月对济南市行政区域和邻近区域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检查的内容以查现场、查资料为主,除准备开工和进入收尾交工的工程外,覆盖面要到达100%。同时加强以查现场为主要内容的日常巡检。对于本市及邻近区域内工程,派驻安全监督员的每月至少巡检两次,未派驻安全监督员的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对一般工程项目的巡检,结合工程项目阶段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进行。对于季节性、专项性检查,按公司部署,安全处重点组织抽查。
3、分公司安全科每半月至少对所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包括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的全面检查,同时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以查现场为主要内容的巡检。
4、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的检查内容,每周至少系统自查一次。项目安全员每天要对现场全面巡视检查,同时重点排查现场的安全隐患,催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生产班组主要围绕作业面每天工作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置:
1、公司大检查和公司安全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管理性不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属于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性管理的,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性管理的,下达停产整顿或停工通知书。项目部整改后,向公司写出整改报告。经公司复查,仍未到达要求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分。复查结果及处分等资料由安全处存档。
2、分公司或项目部自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向责任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向责任者下达告知书外,由分公司或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和处理。对于整改通知书下达后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以书面记载存入项目安全资料。对于受到告知的责任人整改情况,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资料。
3、生产班组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能自己采取措施的,自行解决。凡超出班组权限范围的,要及时向项目安全员报告,也可直接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部处置。
4、凡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公司安全部门监督整改并组织写出整改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四〕、处分方式与权限
1、对于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项目,由公司安全处报分管安全生产经理,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执行。
2、对公司安全处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或复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属于失职失责的管理性违章或达不到标准标准而形成的装置性违章,由公司安全处直接按奖罚规定开具罚单交公司财务执行。
3、公司检查中发现的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酒后上岗操作、无证操作等属于“操作性违章〞行为,直接开具罚单一式二联,交项目部执行,执行后由项目部将罚金交公司安全处,由安全处登记后报财务处入账。
4、分公司、项目部自行检查中对有关人员的处分,自行制定措施,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所罚资金归分公司、项目部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定期检查〞的原那么,公司安全处会同人事部门、技术部门每年2月底前将对公司、项目部、作业人员〔班组〕三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要求,制定出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二〕管理人员的取证培训与日常教育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人事部门配合。
1、公司安委会成员中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区域性分公司按“非法人分支机构〞在驻地办理工商注册的法人代理人,要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考试合格,并取得建设部统一印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另行再考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项目经理上岗必须考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必须考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
2、对持有A、B、C、证的三类人员,由公司安全处按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统一安排培训,分别组织学习,统一组织考试。原那么是①A证人员由法人代表组织;B证C证人员由公司安全处组织。②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③对安全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布强制性标准、标准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要实行一法一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可分期综合考试。④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考试。
3、管理人员的考试成绩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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