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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平安
工地
建设
活动
实施方案
新编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222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平安生产“双基〞(基层和根底)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平安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根底、抓示范、抓关键的原那么,大力推进行业平安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平安工作根底,做到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标准化、平安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平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立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平安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
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2223年开始,2023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根本建设方案的公路水运根底设施工程,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立示范年。
202223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 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工程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平安防护技术标准等有关法规和标准,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平安制度建立和平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平安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平安防护达标情况;
6.平安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省应在202223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省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根底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工程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水平和平安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平安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稳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底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标准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平安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正霖
副组长:刘功臣李彦武王金付
成员:陈胜营肖大选黄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勇
成员:彭思义陈萍徐春周荣峰李永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平安监管工作根底、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理念的落脚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平安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立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平安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平安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平安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平安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平安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平安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平安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发动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平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工程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阔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气氛。部将创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快讯,加强全国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分,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地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立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立“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奉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222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平安生产“双基〞(基层和根底)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平安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根底、抓示范、抓关键的原那么,大力推进行业平安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平安工作根底,做到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标准化、平安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平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立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平安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
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2223年开始,2023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根本建设方案的公路水运根底设施工程,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立示范年。
202223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 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工程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平安防护技术标准等有关法规和标准,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平安制度建立和平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平安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平安防护达标情况;
6.平安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省应在202223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省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根底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工程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水平和平安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平安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稳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底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标准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平安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正霖
副组长:刘功臣李彦武王金付
成员:陈胜营肖大选黄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勇
成员:彭思义陈萍徐春周荣峰李永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平安监管工作根底、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理念的落脚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