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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及无标签标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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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农药 登记 临时 标签
对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及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处罚——对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处罚 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对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及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处罚 子项名称 对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处罚 5 实施主体 巴马县农业局 6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巴马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8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8-6212058 监督电话 0778-6215974 9 设定依据 【法规】《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年第326号)第四十条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10 实施对象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的单位和个人。 11 行使层级 此事项管理层级:县级 12 权限划分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13 行使内容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14 法定办结 时限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处理的,报经上一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 15 处罚流程 详见附件1-1。 16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17 运行系统 无 18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群众举报或者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审查、记录,属本部门受理的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客观公正的进行取证,并做好记录; 3.审核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和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责任,监督当事人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9 追责情形 行政主体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权力运行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等。 中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年第326号)等规定。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案件承办人 2.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 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年第32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案件承办人 3.审核决定环节: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办案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有认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际处理不一致。 高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严格层级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坚持处罚意见承办案件科室集体合议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农业局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对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加强对处罚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 巴马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执法大队的局领导 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达;或者未对相关社会组织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1年第326号)的规定送达和执行。 案件承办人 附件:1-1. 对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处罚流程图 附件1-1 对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处罚流程图 依法公开 调查取证 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不予立案 立案 审查核实 举报投诉 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责令停止销售、罚款等情形,告知听证权利,依申请组织听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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