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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我国
刑事
技术人才
培养
存在
问题
对策
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霍长野
摘 要: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是公安教育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在这一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就目前我国的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来看,主要存在资源分布不平衡、知识背景缺乏衔接、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单一、缺乏信息化教育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从源头入手,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因材施教、多元考核,同时应当加大实训基地的建设,在招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新路子,深化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改革。
关键词:公安教育;
人才;
培养;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2)35-0246-02
在信息化建设日趋加强、公安招录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刑事技术人才的需求也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因此,加强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开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客观上要求刑事技术人才要在理论素养、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协调开展,以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使命;
另一方面,公安院校担负着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刑事技术人才的历史使命,然而在信息化的大潮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创新型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直接影响到高素质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基于如此背景,试图从对当前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认识的角度探讨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假设干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资源不平衡
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主要由公安院校承担,而公安院校在师资水平与教学水平上又存在院校间、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直接导致教学资源分配上的不平衡,从而带来了刑事技术人才培养过于集中于某些院校或某一地区。从院校看,部属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在刑事技术水平和师资水平上相对于地方公安院校来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因此承担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任务也相对多,而地方公安院校无论是师资上又还是技术水平上均相对薄弱;
从区域上看,中东部地区经济兴旺、科技资源相对丰富,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也开展相对较早,这一优势使得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造成了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格局,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
(二)知识衔接缺乏过渡
在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安人才培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仍有较为突出的问题,单就刑事技术的体改学员而言,主要存在着知识缺乏衔接过渡的问题。从专业背景上看,体改生来自于各个专业,多数体改生的学历背景和知识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既表现为专业上的差异,又表现为个体上的差异。然而刑事技术专业对于他们中的多数人而言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其理论与实践性更强,但他们现有的专业知识又无法直接刑事技术知识相衔接,这不得不说是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多年的教学实践也证明,体改生的知识背景与刑事技术专业的衔接存在明显的脱钩现象直接影响到学员对知识的掌握,从而影响刑事技术人才的总体培养。
(三)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过于笼统
当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高中直接统招的本专科生;
另一类是非统招生,具体分成教、干训、体改等不同批次。第一类对象,其学历背景和学习起点是一致的,因此采用统一的课程设置是合理也是可行的。但对于第二类对象,由于其学历水平、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生活阅历、专业技能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采用统一的课程设置显然不甚合理。然而,当前对第二类对象的培养,绝大多数公安院校主要采用同统招生根本相同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没有将不同层次和学历水平的刑事技术学员区别开来,这诚然受师资水平、教学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这却是刑事技术人才培养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制约了学员对知识的掌握和实践应用。
除上述课程设置过于笼统外,在对学院的考核方式上也存在类似问题。当前的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机构,在考核学员时,往往采用传统一刀切、片面化、书面化的方式,即不分水平、不分层次,一律采用书面化的题目进行统一考察,以分数论等级,以成绩论质量。因此,在考核的方式上过于单一、笼统,在考核内容上过于强调理论知识,从而无视了学员个人专业技能的开展,也无视了对实践能力的考察,这必然会导致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专业技能与个人素养这两个大方面相脱节的问题。实际上,这种考核方式是当前普遍流行的片面化考核方式的影响结果,这对于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是不利的。
(四)缺乏信息化建设内容
客观环境的开展变化,必然要求有新的战略与方法与之相适应。在当今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刑事技术也应当进行信息化建设。就目前我国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内容来看,传统的知识仍占相当大的比重,而物证技术的信息化、侦查技术的信息化、网络技术的信息化等内容明显缺乏。当前的社会开展形势告诉我们,刑事技术要有更快更新的开展,必须要有公安信息化做支撑,特别是要在刑事技术、网侦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等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而这些内容,在现阶段我国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中是缺乏的。此外,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集中于公安院校,缺乏与非公安类院校的专业与信息化技术方面的交流,也缺乏应用成果与资源的分享,这都不利于刑事技术人才的专业拓展以及应用水平的提高。因此,构建信息化交流与资源分享平台,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势在必行。
二、解决对策
(一)调整结构,创新教法
现阶段,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我国应当缩小地域间的差异以及部属公安院校同地方公安院校间的差异,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应当鼓励中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刑事技术教育教学的支援,缩小区域间的差异。同时,部属公安院校及东部地区公安院校应当帮扶中西部地区院校,给予其人力资源、刑事技术上的支援,缩小院校之间在人才资源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
在调整结构的同时,作为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主体的公安院校也应当积极创新教法,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现阶段多数公安院校采用的教学方式仍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即多以讲授法为主,诚然,讲授法有其优势,尤其是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教学内容,讲授法显得十分重要。但刑事技术这一专业的特点以及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都要求培养出的刑事技术人才,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还要求具备良好的实践操作能力,这样方能适应现代化警务管理及应用的需要。传统的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员们对知识的掌握及实践应用。因此,创新教学方法,十分必要。
(二)因材施教,区别对待
因材施教,就是针对学员不同的学历和知识背景进行分类和分层次教学。具体而言,对于非公安专业出身的学员,要加大刑事技术类专业根底知识的教学比例,让学员从头学起。因为现阶段,在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安系统招录了一大批不同专业背景的学员,相比于公安专业出身的学员而言,他们在刑事技术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于这类学员,要加大根底知识教学的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其专业背景优势,将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而对于公安专业类出身的学员,要加大专业知识教学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以教促学,以学促练。
(三)多元考核,注重全面
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是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专门人才,要求学员具备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因此,教师在对学生的考核上,应改变传统一刀切、片面化、书面化的考核方式,不能只重知识而轻实践能力。要针对学生的德、勤、技、体、能等方面做全面考查。在具体考核方式上,应当注重“四法〞:考试法,教师命题,闭卷考试;
论文法,临时公布论题,学生当堂提交;
案例法,给出案例,自主分析;
口试法,教师提问,学生答复。这些考核方式,真正把以分数、以知识接受度作为衡量的标准转变到以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实践实训能力、综合开展能力上来,形成有公安特色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这也更有利于刑事技术学员们对知识与实践综合能力的掌握。
(四)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增加信息化培养内容
现代公安教育提倡“教、学、演、练〞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培养出的人才不仅仅具备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当具备实践技能。刑事技术教育作为公安教育的一个方面,也必然适应这一开展要求,以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具体而言,应当加大实训基地建设,为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平台。一方面,公安院校应当加大职业性与仿真性训练基地的建设,让学员们在职业化和真实性的刑事技术实践基地上掌握知识与技能;
另一方面,公安院校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上,还应当加大先进性与开放性训练基地的建设,所谓“先进性〞是指建设的基地应当具备现代化功能,能适应刑事技术现代化开展的需要,也能够适应学员对先进刑事技术掌握与运用的需要。所谓“开放性〞那么是指建设的基地应当具备开放功能,能促进本院校与外地院校的交流,能增进本院校与公检法机关的合作。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增加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促进学员们对信息化技术的掌握,适应物证技术的信息化、侦查技术的信息化、网络技术的信息化的新要求。
三、结语
刑事技术的现代化是一种开展趋势,在新形势、新要求、新背景下,应当加强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破除培养体制及培养方式中的障碍,促进公安人才培养的开展。探讨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实际上还有许多内容值得去挖掘、创新:一方面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单位要重视培养机制的转变,要改变重结果、轻过程,重整体、轻个体,重战略、轻方法的局面,在人才培养上讲求实用、实效、实际;
另一方面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者,要注重培养人才的方略,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将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将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多注重信息化的内容,将培养的对象放到“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进行锤炼,以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要把握好时代的动态,在创新中探索新路子,实现刑事技术人才培养新的飞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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