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刘福全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老百姓十分关注的一件好事,也是从中央到省、市、县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既是一次动员会,又是一次培训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和实施工作。刚才,县人劳局长张爱军同志讲了很好的安排意见,县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发挥部门职能、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这项工作再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疾病,保障健康,是每个人的渴求;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县委、县政府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向实现全民医保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特别振奋人心。(一)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的一件好事。加快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新举措。近年来,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58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14.2万人,城镇低收入居民合作医疗参合7641人,三项医疗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县城镇职工、农民、城镇低收入居民约90%以上的人口,保障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唯独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尚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这些人一旦患病,特别是重病、大病,无疑问会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出现。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中,弥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上的“空白”,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二)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中央和省市明确要求做好的一件大事。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