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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依法行医素养增强未来职业能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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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 依法 行医 素养 增强 未来 职业 能力
第2 5 卷第1 期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V 0 1 2 5N o 11 兰Q!兰!旦2曼Q 鱼!垒垦曼堡!兰盟g 垦兰!Q 型垦盟垒垦Q!型堕!垦里璺!旦垦兰!堕兰坚垒盟茎!(!塑:兰Q!兰2培养依法行医素养增强未来职业能力米王晶,郭福娥(长治医学院社科部,山西长治0 4 6 0 0 0)摘要 现代医学教育理念、新型医患关系和医疗风险都要求医学人才具有依法行医的素养。但当前医学教育对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培养存在着课程设置不完善、课外获取法律知识途径有限、医学生处理法律问题欠缺等诸多不足,不利于医学人才职业能力的提高。应通过法律基础课与卫生法学课相结合、课外与课内结合、法学教师言传与临床教师身教相结合等有效途径,更好地培养医学人才依法行医的素养,提高其职业能力。关键词 医学生;依法行医;职业能力【中图分类号 G 6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6 2 8 5(2 0 1 3)0 1 0 0 8 7 0 31 9 9 9 年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法律成为规范医疗领域内各项活动不可或缺的行为准则。众所周知,任何医疗行为都是有风险的,然而随着医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患者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法律纠纷产生的风险正逐步超越医疗行为的风险。医学生是今后医疗卫生事业的主力军,他们依法行医的素养,关系到医学人才的职业能力,影响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个队伍的建设。因此,如何加强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培养是各高等医学院校面临的一项既现实又紧迫的任务。一、增强医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必要性在法治国家里,优秀的医学人才,不仅要掌握丰富的医学知识、娴熟的医疗技术、先进的服务理念,更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有效避免法律纠纷,为自己的执业活动保驾护航。1 现代医学教育理念要求医学人才具有依法行医的素养。2 0 0 8 年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教高 2 0 0 8 9 号)文件指出,医学生必须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由此可见,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所培养的高素质医学人才除了要掌握医学理论知识、医疗技术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之外,还要具备依法行医的法律素养。这一要求不仅符合我国医学教育价值目标,也与国际医学教育理念相一致。早在2 0 0 1年,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就提出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不只是注重培养高等医学人才的医学知识、临床技能,特别提出了对医学人才的人文要求,如职业态度、职业道德等。而作为道德的底线法律,自然是医学人才必备的知识。2 医疗风险要求医学人才具有依法行医的素养。医疗技术在不断的提高,但医疗风险无法回避,不仅一些高新技术的应用会产生风险,甚至简单的临床活动也会产生医疗风险。媒体上曾报道的北京医学院教授死在北大医院事件、南京儿童医院徐行舟事件阻j,这类负面事件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同时公众对整个医疗服务行业提出了质疑。分析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医务工作者对社会医疗环境的适应力和预防、处理风险的能力及法律知识远远不够。例如,北京医学院教授死在北大医院事件中的医方擅自修改病历的违法行为,南京儿童医院徐行舟事件中的医务人员隐瞒诊疗活动真相的行为,均反映出这些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没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致医疗纠纷。因此,医务人员如不认真贯彻依法行医,既不利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又严重阻滞了社会主义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3 新型医患关系要求医学人才具有依法行医的t 山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 0 1 2 4 4)成果之一。收稿日期 2 0 1 2 1 1 2 0 作者简介 王晶(1 9 8 3 一),女,山西长治人,长治医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郭福娥(1 9 6 8 一),女,河南沁阳人,长治医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8 7万方数据第2 5 卷第1 期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 0 1 3 年1 月素养。过去,在患者眼中,医生就是“悬壶济世”的圣人,因此,医患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医方是施救者,而患方是被救者。随着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来临,医学的作用不再是单纯的诊治疾病,更肩负起提高生命质量的重任,医方的诊疗活动也逐渐从过去“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并且患方对医疗服务水平和诊疗护理的质量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比如临终关怀、减轻患者的疼痛和痛苦等等,这些新情况的出现都对医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法律赋予了患者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平等的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诉讼求偿权等诸多权利口J。这些因素都改变着传统的医患关系,进而在医患双方之间形成了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一平等的法律关系中,患者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这就更加需要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卫生法律知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用法、护法,将依法行医始终落实于工作之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二、培养医学人才依法行医素养过程中薄弱环节的分析针对医务人员对依法行医认识不足的现状,教育工作者应从源头上找到问题的症结。现阶段大多数医学院校对学生依法行医观念培养的思路不够清晰,在培养体制上存在着不足和客观上的困难,使医学生在执业前未形成良好的依法行医素养。1 课程设置上不完善。对于大多数医学院校来说,课程设置的重心是放在医学等自然科学上,对学生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提出较高要求;即使开设了少量的人文类公共课,学校对这些课程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目前,各医学院校根据国家要求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法律部分的学时数仅占该课程总时数的三分之一。通常各院校安排这门课程的课时数为5 4 学时左右,法律基础部分为1 8 学时。而这有限的1 8 学时需系统地讲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内容不仅有法治观念、法律思维、法律精神,还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多部我国现行的基本法,庞大复杂的教学内容与有限的学时设置产生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在极其有限的课时数下,教师很难使学生对法律知识全面了解,法律精神充分领会,更难谈依法行医素养的培养。有些医学院校,除了公共理论8 8课的设置外,还为学生开设了卫生法学选修课程,但由于学生之前所学的法学知识不完整,教师需要对同学们空白的法学知识补课,才能保证法律教育的系统性。这样就使选修课课时更加有限,对提高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收效甚微。2。课外获取法律知识途径有限。医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就是学校开设的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选修课“卫生法学”,而这两门课程有限的学时,很难满足同学们今后职业生涯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虽然各医学院校普遍重视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但对于医学生而言,获取与自己未来执业活动息息相关的卫生法律知识的途径是极其缺乏的,因此,各医学院校如何有效拓展学生获取卫生法律知识的途径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3 医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欠缺。多年教学实践发现,即使学生掌握了有限的法学知识,但其处理实际法律问题能力还十分欠缺。例如,学生学习了执业医师法中“执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法律规定后回答:“如果你是一位医生,面对罹患重病的患者该如何介绍病情又避免对其产生不利后果”的提问时,一部分同学选择向患者家属如实介绍病情,避免同病人直接沟通后产生不利后果;另一部分同学虽然选择直接和患者沟通,但在如实介绍病情的语言组织和沟通能力上明显不足。这一事例提醒我们,不但要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加强对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开设相关课程的经验,改变传统医学课程,增加“医患关系”或“交流技能”等课程。三、培养医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主要途径依法行医素养的培养需要贯穿于医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的全过程。无论是在临床基础学习期还是临床实习期,不仅要注重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精神的讲解,更要让学生将依法行医的素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 采取法律基础课与卫生法学课相结合,为培养医学生依法行医素养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首先,要保证法律基础课时数,只有法学基础知识掌握好,才能为后面学习卫生法律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将卫生法学作为高年级医学生的必修课,系统万方数据第2 5 卷第1 期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 0 1 3 年1 月学习与自己未来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据调查,医学生在校系统接受过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的比例偏低。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医学院校的人文科学课程学时大约占总学时的8 左右”;而西方医学院校的“人文医学课程占总学时的比重以美国、德国为多,达2 0 一2 5,英国、日本约为1 0 一1 5”旧J。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医学院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比例明显偏低。用发展的眼光看,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医学专业知识。法律素养是优秀医学人才必备的,能保障其执业活动顺利进行。因此,医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应以掌握卫生法律知识为基础,以防范和应对医疗风险能力为重点,以塑造医学生法律品格为核心。2 采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多途径丰富医学生依法行医的理论知识。不仅要采取灵活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掌握课堂上的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学以致用,让学生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如何做到学以致用,就需要学校和教师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台。比如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等,还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有附属医院的优势,邀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老专家做讲座,或由法学教师带领学生到临床一线收集典型案例,并组织学生讨论分析等。采用丰富的形式和多样的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自主性,逐步建立起依法行医的自觉性。3 法学教师“言传”与临床带教老师“身教”相结合,全方位培养医学生依法行医素养。一方面要鼓励法学教师学习医学知识,完善其知识结构;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临床带教老师对学生依法行医素养培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医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大部分的教育培养任务,是在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类临床学习实践和临床学习行医的过程中完成的一J。临床实习阶段是医学生医学实践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形成的职业态度、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将深刻地影响着他们今后的职业生涯。值得注意的是学生获得的教导,最精华部分并非来自于理论课堂而是临床实践,临床实习期对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相对于法学理论课教师而言,临床带教老师以其深厚的医学学识和娴熟的临床能力等因素更容易受到学生的尊敬和认同。在长时间的临床接触中,带教老师的职业价值认识、敬业精神、处理医患关系的思维方式都对学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的教学效果要更明显。因此,临床带教老师应该成为培育学生依法行医素养的重要力量。这就需要医学院校花大力气选拔优秀的临床带教老师,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总之,对医学生依法行医观念的培养是一项迫切而系统的工程,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依法行医素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医学人才。参考文献】1 李武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现状的深度检讨 J 教育与职业,2 0 1 0(7)2 陈国湘,莫碧珍医学生依法行医意识及其培养 J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 0 1 2(1)3 李鲁,郭永松以医学人文课程为基础的全程医德教育改革与实践 J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 0 0 0(6)4 冯桂建,张国艳,刘玉兰临床教学中医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J 医药教育,2 0 0 9(6)C u l t i v a t i n gt h eQ u a l i t yo fL e g a l l yP r a c t i c i n gM e d i c i n e,I m p r o v i n gt h eF u t u r eP r o f e s s i o n a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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