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建立
产权
代表
制度
深化
完善
公司
治理
结构
建立产权代表制度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产权代表制度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淄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寿利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是企业管理的“游戏〞规那么,它不仅通过形成鼓励约束和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所有者的最终控制权和收益权,而且要以科学的组织结构、管理系统及其制度体系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营。也就是说,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分权制衡。在实践中,实现分权制衡的途径有两个:一是通过职权配臵形成公司内部各治理机构间的功能互补和权力制约,重点是解决公司层面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能问题;二是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多层治理结构,实现对权属企业的制衡与约束。这两种权力制衡机制,犹如车之两轮,任何一轮断裂都很难运行。因此,从理论上讲,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应该仅限于公司层面的治理,也应包括建立以母子公司体制在内的多层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改革以来,在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中,可以说,更多关注的是通过组织设计实现公司层面的制衡,重视了公司管理层的责权利制衡,忽略了公司内部多层组织结构、管理和控制系统及其制度体系,淡化了多层组织结构的治理,即便是建立起了较为标准的母子公司体制,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体系,从而
影响了治理和运行效率。
淄矿集团作为省管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在公司层面建立起完善的治理机制后,围绕建立健全完善的母子公司体制,在权属及出资子公司全面推行了产权代表制度,为完善多层次治理结构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建立产权代表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产权代表是指母公司作为出资者通过一定的程序,派驻到其出资公司的代表,是母公司权益的代表人,母公司通过产权代表对子公司进行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产权代表在子公司中代表母公司行使有关权力,维护出资者的权益。母公司派出的产权代表,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执行母公司的决策意见。产权代表是母子公司体制管理的纽带,直接关系到母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和子公司的开展,起着管理和监控的重要作用。
实施产权代表制度,一是有利于完善母子公司的管控方式。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是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管理模式,但目前许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行政权力为主的。子公司虽然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母公司在派出董事、监事时,往往同时直接进行了经理层的任命,甚至更加注重对经理层的选拔。这种方式实际上使董事会、监事会无法真正行使权利,造成了出资人或出资人代表不到位。母公司要培养提升
子公司的战略思维和独立的市场竞争能力,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产权代表管理制度促进权力下放和管控方式的转变。二是有利于强化监控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近年来,国有企业呈集团化、规模化开展趋势,通过资本运作等形式组建的多元产权子公司数量逐渐不断增加,且一般都涉及多个行业。由于这些子公司在开展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母公司在这些企业的管控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出现产权关系弱化以及内部人控制等现象。母公司作为投资人,要想有效行使出资人权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利用好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事会等监督机构,保证母公司的意志在子公司得以充分表达。这就需要加强对产权代表的管理,确保派出的产权代表能够代表母公司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产权代表如何行使权力,应该建立一种制度加以标准和解决。三是有利于加强对派出产权代表的鼓励与约束。从淄矿及相关企业的情况看,目前派驻子公司的产权代表主要由两局部人员组成:一是母公司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二是子公司内部的经理层成员。由于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以所分管业务和所在职能部门为准而不是所任产权代表的公司,或者说其经济利益并不与子公司的效益挂钩,因此他们与子公司实质上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而经理层成员与子公司联系又过于紧密。在没有相关制度约束的情
况下,要么子公司经营的好坏与他们无关,要么过于重视子公司的利益。这两种行为,其结果都会导致产权代表不能够从维护母公司的权益出发来思考问题。建立完善产权代表制度,通过产权代表进行制度的鼓励与约束机制,将他们的薪酬与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相联系,促使他们真正站在维护母公司权益的角度思考问题。
二、淄矿集团产权代表制度的探索实践
淄矿集团产权代表制度是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深化而建立起来的,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试点中得到了进一步地丰富和完善。
(一)准确界定产权代表的范围和职责
根据淄矿集团的实际,将派驻的企业界定为集团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将产权代表定位于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向所出资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同时规定,同一企业有两名以上产权代表的,确定其中一人为首席产权代表。首席产权代表一般为在企业任实职且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股东代表、董事。
产权代表要依法维护国有产权和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对集团公司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股东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向集团公司报告任职企业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3.在召开股东会时,股东代表依据集团公司的决定、指
示和建议发表意见和主张,正确行使表决权。
4.董事、监事依据集团公司的决定、指示和建议在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和主张,正确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
5.产权代表中的董事、监事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监督,了解和掌握任职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相关事项。
6.要负责集团公司与任职企业其他股东方派出产权代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和交流,以及向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
(二)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工作制度
工作报告,是解决母子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渠道,也是产权代表的职责所在。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标准的制度,外派产权代表的工作情况根本上处于一种“依靠自觉〞的状态。淄矿集团在完善产权代表制度时,将标准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内容。
淄矿集团产权代表报告工作制度规定,产权代表报告工作原那么上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口头或 等形式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两种形式。定期报告主要是年度报告,产权代表在每年1月底之前将任职企业上年度有关经营开展情况、本年度工作方案及每位产权代表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报告一般由首席产权代表向集团公司呈报,其它产权代表在报告上署名,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产权代表署名确认,解决的是长期存在的“所
有者缺位〞问题,表达了国有资产的人格化管理,也有利于产权代表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
不定期报告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备案两种情况。事前报告事项主要是指在召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前,产权代表应当将拟决议事项报告集团公司,以便按照集团公司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的事项。事后备案事项是指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后或重大事件发生之后,产权代表将决议事项或重大事件的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的事项。在实践中,事前报告事项主要是涉及人事、财务、资产变动、投资工程、资本收益及其他重大决策的事项。事后备案事项主要是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变动以及诉讼事项、平安生产事故等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事项。
为了确保报告制度的准确性、时效性,淄矿还在报告时限、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明确。如,产权代表对事前报告事项,应在决议事项前3日内报集团公司,会后2日内将会议结果报告集团公司;事后备案事项应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集团公司;紧急事项应立即报告。在报告内容上,规定报告应包括:通知及有关决议,上报事项有关情况说明,有关重大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或咨询报告,产权代说明确的处理意见及依据等。在报告权限上,6
除首席代表外,还授予其他代表或担任监事的代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直接向集团公司报告。
(三)标准产权代表的委派和管理
由于产权代表与派出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产权代表的委派,直接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利益,因此,对委派产权代表必须慎重严谨。淄矿规定,产权代表的委派和更换,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在加强管理方面,明确产权代表如不按规定报告工作、对应报事项未按规定报告、在报告中谎报或成心隐瞒重要情况,未经批准不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或未按集团公司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的,集团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取消其资格。同时,规定产权代表可以提出辞职,但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报集团公司批准。批准前,产权代表应尽诚信义务并待批准前方可离职。对无故辞职、离职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加强对产权代表的监督考核
由于产权代表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建立产权代表的考核监督机制非常必要。淄矿在实践中注意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经营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主要是针对在控股子公司任主要负责人的产权代表,也就是首席产权代表。对他们考核参照集团公司的考核体系,充分考虑任职公司产权多元化的实
际,重点考核其任职企业的绩效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如,经济规模增长和效益增长情况、总资产增长率、国有资产增值率等。二是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考核产权代表是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是否按集团公司的意见行使权利,请示报告的内容和程序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等。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包括监事会制度、内部与外部审计制度以及职工民主监督、产权代表相互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
三、当前完善产权代表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产权代表制度是母子公司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多层次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当前,淄矿尽管做了一些探索,但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今后需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产权代表的任职资格问题。产权代表直接关系着国有资产能否有效地实现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开展。因此,国有产权代表的素质和能力非常关键。应从产权代表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管理经验、工作阅历、独立判断、决策能力等方面制定标准和条件,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产权代表人才资源库。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产权代表实行任期制,定期轮换交流。同时,应适当控制一人兼任多家公司产权代表的数量,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了解派驻企业经营状况,以充分行使职权、正确决策。
(二)关于产权代表的鼓励问题。从目前的实践看,现
对产权代表约束要强于鼓励,这种偏重负鼓励的做法,是重“守〞轻“拓〞。对于国有参控股企业的产权代表而言,可能是更为重要的鼓励手段。因此,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制度,那么,根据派驻企业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在派驻企业担任职务的不同,应该执行相应的薪酬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形成一套包括派驻企业担任不同职务的产权代表薪酬管理方法。
(三)关于产权代表的能力建设问题。产权代表的履职能力,决定着国有资产的效果和效率。只有产权代表履职能力不断增值,国有资产才能保值增值。因此,必须不断加强产权代表的履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产权代表的战略决策能力、市场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战略决策能力强、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产权代表队伍。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