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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矿石
屏一矿
安全
验收
汇报
材料
(矿定)石屏一矿安全专篇验收汇报材料
印发潘一矿钻孔施工及验收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潘一矿钻孔施工及验收规定的通知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潘一矿钻孔施工及验收规定
为强化防突现场管理,提高防突钻孔施工质量,保证钻孔卸压及抽采效果,实现治而不突目标,特制定本方法。
一、钻孔设计要求
地测与资环科要根据采场接替情况,及时提交相关地质资料,并协同抽采区按规定编制防突预测图;抽采区要根据接替要求,编制钻孔施工方案,纳入矿井月度生产作业方案,组织实施。抽采区负责各类钻孔施工设计,抽采区、通防科、地测与资环科负责设计审查,报通风副总、地质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设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批。钻孔设计要坚持“科学、合理、标准〞的原那么,紧密结合现场实际,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必备条件
(一)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指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标定巷道中(腰)线,设置定向基准线(点),并按钻孔布置参数标定出孔口位置,用标记牌做好孔号标记。每个钻孔开孔前均要先在开孔位置捣窝,按设计参数定位定向,确认无误前方可开钻。
(二)施工单位负责在钻孔施工地点悬挂钻孔施工图牌板,牌板内容必须包括:钻孔名称、类型、孔号、方位、倾角、孔深及钻孔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各类施工图纸必须经会审签字并标明日期。
(三)施工现场要配备齐全钻孔定向所需的方位尺、坡度规、皮尺、线绳等各类量具。
(四)施工现场无设计、施工图牌板,无方位尺、坡度规等各类量具的,不准施工。
(五)探煤钻(取芯钻孔)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地质钻孔施工时,地测与资环科要派地质人员现场跟班;测压、取样钻孔施工时,抽排区要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跟班人员要严格把关到位,确切掌握有关技术参数。
三、验收标准
(一)钻孔开孔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定〞标准(定孔位、定孔深、定角度)“见顶见底〞的原那么(顶、底排孔分别见煤层顶、底板)。严格钻孔施工质量,钻孔孔位、倾角、方位角、孔深要符合设计要求,开孔孔位允许误差±50mm,方位、倾角允许误差±1°,孔深在钻进正常后实测,且穿层孔进入煤层顶、底板不少于0.5m。
(二)验收钻孔深度采用清点撤除钻杆的方法,收尺时,钻机距实体外的残尺不得计算在钻孔深度内。
(三)对已经验收的钻孔,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表中填写意见并签字,并由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表上确认签字,验收单一式两份。
(四)施工中因见顶、底板、见断层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或因迎头煤层赋存发生变化、煤厚变化超过500mm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可根据煤层变化情况,对钻孔施工参数进行试调整,但必须向调度所和“一通三防〞调度中心汇报。调度所和“一通三防〞调度中心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抽采区、地测与资环科安排技术人员共同到现场修订钻孔参数,变更后的钻孔参数由抽采区和地测与资环科人员签认,并标注在钻孔施工图牌板上,作为钻孔施工和验收的依据,否那么不予验收。钻孔参数变更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矿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反响。
(五)钻孔参数调整后,抽采区必须重新界定钻孔保护范围。因迎头煤层变化,钻孔施工达不到设计深度的,假设该钻孔为有效防突措施孔,且孔深低于设计2m,必须由防突队重新确定最大允许进尺距离,但必须留有防突措施规定的超前距;假设不作为有效防突措施孔时,那么必须重新施工措施孔。
(六)钻孔施工负责人要认真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详细记录每个钻孔实际施工参数及有关情况,随时掌握钻孔见顶、见底或见断层深度以及见煤点、止煤点等有关数据,如实描述每个钻孔施工状况。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项,严禁随意涂改,每茬措施孔施工完毕后(其他钻孔每月底)交通风科审核、存档。
四、钻孔验收方法
(一)施工各类钻孔时,已达设计孔深,起钻时丢钻头,且孔内钻杆已全部起出,必须在验收单注明,方可按合格验收。
(二)探煤孔、揭煤孔必须穿过煤层见岩0.5m前方为合格孔。如未达设计深度、提前见煤或终孔时未见煤,其它各类参数均按设计施工的,验收单必须由地质科长签字,方可按合格验收。
(三)排放孔施工深度已到达或超过设计深度,但仍在全岩内(各项参数均按要求施工),验收单必须由地测与资环科科长签字,方可按合格验收。
(四)回采工作面上风巷穿层孔第一组必须穿透采空区(以钻孔不返水、不返风为标准),其它各组必须到达设计深度,方可按合格验收。
(五)其它各类钻孔必须完全到达设计要求,方可按合格验收。
五、未达设计深度的钻孔验收方法
一)设计孔深
100米及以上的深钻孔:
1.实际到达设计孔深80%及以上的,按起钻长度的90%结算工资;
2.实际到达设计孔深70%~80%的,按起钻长度的80%结算工资;
3.实际低于设计孔深70%的,不予结算工资。
(二)设计孔深60-100米(含60米)的钻孔:
1.实际到达设计孔深80%及以上的,按起钻长度的85%结算工资;
2.实际到达设计孔深70%~80%的,按起钻长度的75%结算工资;
3.实际低于设计孔深70%的,不予结算工资。
(三)设计孔深40-60米(含40米)的钻孔:
1.实际到达设计孔深80%及以上的,按起钻长度的80%结算工资;
2.实际到达设计孔深70%~80%的,按起钻长度的70%结算工资;
3.实际低于设计孔深70%的,不予结算工资。
(四)设计孔深40米以下的短钻孔:
仍按潘一矿钻孔施工及验收管理方法(煤安"2023"61号)规定,低于设计孔深2米的不予结算工资。
(五)起钻时孔内丧失钻杆的,按所起钻杆总长度,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不合格孔(废孔)规定
1.钻孔孔位、方位角、倾角超过标准规定的,为不合格孔,不予结算工资。
2.措施规定必须测斜的钻孔,没有测斜资料的,不予验收和结算工资。
3.验收人员不在现场,施工方单独起钻按废孔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七、监督管理
(一)按照“认真、严格、标准、到位〞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由于提交的地质资料不够准确或与现场实际差距较大,造成多数钻孔超出设计允许偏差,钻孔施工过程中被迫调整设计参数的,每出现一次,给予地测与资环科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处理。
2.由于钻孔设计不合理,脱离现场实际,可操作性差,致使多数钻孔客观上打不到设计深度,钻孔施工后防突效果差,达不到预定允许进尺距离的,每出现一次给予抽采区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处理。
3.职能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打钻时间较长的,按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4.施工单位现场技术准备不到位的,严禁开钻;擅自开钻施工的,给予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处理,并责令停钻整改;没有严格按“三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施工的,现场安监员、测气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对现场施工负责人按“三违〞处理。
5.钻孔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工作量,无效(作废)钻孔每米扣罚5元。
6.严格钻孔施工方案管理。抽采区要将全年钻孔施工方案分解到每个月,细化到每个施工地点,落实到每个施工队;企管科要加强钻孔施工方案考核,对完不成作业方案的,比照矿方案管理方法处理。
7.严格钻孔施工工期管理。打钻施工前,通防科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钻孔量及现场具体条件测算工期。施工单位开钻前及完工后,要及时向调度所汇报,调度所要及时通知安监员和测气员共同到现场确认,并做好记录,重点头面实行小班调度管理。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罚施工单位1000元。
8.安监员、测气员未严格按操作程序验收、钻孔验收参数偏离实际超过允许误差(倾角和方位角±10,孔深±200mm)较大,验收报表填写不认真,存在缺项或标注不清,以及对打钻质量监督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减责任人绩效工资200-400元。
9.虚报、假报钻孔进尺或检查数据的,一经查实,除严格按严重“三违〞处理外,加罚责任人1000元。在钻孔施工、验收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加重处理。
(二)验收分工。原那么上安监处负责采煤工作面及两巷钻孔、抽采区专业化打钻队施工的岩巷钻孔,通风区负责煤巷掘进及石门揭煤钻孔,承担验收任务的安监员、测气员必须熟知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掌握钻孔参数测量、操作技术。
(三)施工单位进入每一地点打钻前,要提前一个小班通知安监处、通风区值班人员(或组长)。安监处、通风区值班人员(或组长)要按时派安监员、测气员到现场,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具备开钻条件,对准备不到位或条件不具备的严禁开钻。
(四)打钻期间,顺层孔在退钻前、穿层孔到位前,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安排人员通知当班验收人员到现场验收钻孔。验收前擅自退出钻杆的钻孔,验收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五)验收人员负责将验收单交本单位保管。对打不够深度或方位角、倾角不符合规定的钻孔,现场验收人员必须将情况在验收单上描述清楚。对明显影响使用效果的钻孔,验收人员可当场责令补打。
(六)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验收人员要对照钻孔设计参数和有关要求逐孔测量验收,并认真如实填写钻孔验收报表,做好验收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要描述清楚或注明原因。每张钻孔验收报表填好后,验收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要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七)安监处、通风区负责编制钻孔验收日报,安监处每周负责对所有钻孔初审一次,对不合格钻孔必须以联系单方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区;对确定不准的钻孔,报安监处长和总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前方可进行统计汇总。
(八)“一通三防〞防突督导组、地测与资环科、通防科要加强对钻孔施工和验收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给予相应处分。
(九)根据钻孔施工单位联系单,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应尽量合理安排检查路线和检查时间,以保证钻孔的顺利施工和起钻,如有影响,由施工单位申报,安监处长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十)钻孔验收报表由验收组分类保管,无保存价值前方可销毁。每茬措施孔验收完毕后,验收组要及时将汇总表送抽采区核准上图,以确定有关防突参数。验收组对每月钻孔验收统计报表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坚持按程序审核上报。
(十一)虚报、假报钻孔进尺参数和数据的,按集团公司十三条红线处理。
(十二)分管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精细严实,提高工作质量;矿防突督导组要坚持开展督查活动,重点督查防突钻孔施工质量及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钻孔质量保证措施和验收操作到位情况,查处钻孔施工、验收工作中的严重“三违〞问题,对钻孔设计质量及防突效果提出考评意见。
八、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矿以前出台的相关方法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
主题词:瓦斯治理钻孔验收管理规定通知抄送:矿副总以上领导,机关各科室。
潘一矿办公室2023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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