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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分
公司
规章制度
分公司规章制度
1、分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2、分公司所需物资上报63722,不准私自采购,进工地后工地验收报账。
3、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所有单据及本月工人工资交财务报账。
4、每周六召开周方案会和每月1号开月方案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及需公司协调的问题。
5、所用租赁物资设备必须在本公司租赁公司租赁。
6、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固出现的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
7、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收1—3%管理费,所产生的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平安保证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及分公司承担。
8、分公司资金管理原那么,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9、各分公司要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账款催收。
2023、分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及法人签字生效,财务部、本钱部、工程部留档。
11、每月周
一、周四陪同工程部到各个工地组织检查。
12、工程材料和质量,分公司必须把关好工程材料和质量,材料物资丧失,分公司按价赔偿,如有豆腐渣工程,分公司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篇:分公司规章制度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规
章
制
度
2023年8月17领用人签名:日公布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那么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标准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分。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那么,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假设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 ,做好 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 、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以下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以下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假设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前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以下文件,否那么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参加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效劳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效劳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
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以下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效劳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效劳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分。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2023.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分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假设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 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那么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效劳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根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根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根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以下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 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那么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那么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