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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
治理
管理工作
意见
范文
土地治理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方法,依照省、市对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考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以工程数量足、质量高、形象好为目标。结合我市开发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发挥项目镇主体作用。从2023年开始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镇建立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本镇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其工作职能是:一是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招标和施工合同的签订。镇级农发项目工程建设指挥局部管负责人应是开发局项目招投标领导组成员之一,参与招标工程定点定位、数量规格及图纸的进一步核定,标段划分等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承包合同条款拟定,会同我局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共同承当项目建设项目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负责项目区内清障、组织投工投劳、统筹落实土方工程施工、矛盾协调、工程占地调整、施工单位的监管、项目区产业布局与产业开展方案的落实等。三是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实施监管。各项目镇发挥就地监管、随时监管的优势,进行建设公示、施工过程公示,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调整、工程设计变更等申报工作。五是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已完工工程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把关、核验并在资金申报书上签字盖章,做好竣工公示,及时做好本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和检查考评准备工作。
项目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部总指挥一般应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具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镇农技、水利站站长、项目监理、项目区内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办公地点可设在项目区所在村办公室。要求各项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建立与运行督导。
二、严格执行项目方案,杜绝项目随意调整。项目方案批复下达及招投标确定后,项目镇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和工程清单数量、设计规格,按程序进行施工。任何个人或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规格和数量,对于确实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局部,要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方可进行实施。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规格、数量与实际不相符,嫁接其他项目工程等情况,形成调整幅度大于50万元,我局将暂停该镇下年度项目立项。施工单位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的,将由项目单项工程审计时按此比例数进行统一核减,核减数继续用于增做其他工程,并按此工程变化量的10%进行处分。
三、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建设合格项目工程。抓好项目质量建设,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是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线,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落脚点,是我们开发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项目镇、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作用,检查催促工程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把好工料、工序质量关口。项目镇指挥部要对工程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管,组织项目所在村的村民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活动等,努力打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偷工减料、不按正常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形成工程不达标的要坚决查处,严重的要彻底返工,直到当地干部群众满意为止。对于施工质量好、信誉度高,受到各级检查考评表扬的施工单位,我们将从工作各方面给予力所能及支持和帮助。
四、完善“三标一编〞管理,积极营造宣传气氛。“三标一编〞即:标志、标牌、标语、编号,它是农业综合开发标准管理的一项内容。采取的按方案统一定制,分标段实施方法。具体要求:一是标志加编号、标牌一律采用嵌入式;二是渠道上定制的方案数要全部嵌入到位;三是嵌入位置要统一,即:泵站应嵌贴在泵房、面向出水池正中央;防渗渠从开始位置2米起,距压顶下方15CM处嵌入,同时在主干渠道上每隔50米要增嵌地块与项目名称对应不带编号的“防渗渠道〞标志瓷砖一块。涵洞在两侧一字墙中间朝上嵌入,跨渠桥应在桥面迎面一侧正中央嵌入,为了方便以后嵌入,施工时可用相应规格木板代替。路牌安装在该路入口处向里3-5米一侧,字面朝向路的方向,根部采用50CM混凝土浇灌深埋。竣工公示牌、由项目所在镇确定一般选择在项目区入口处、主干路、环境较好地方,格式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标语:根据实际需要,由项目镇进行制作悬挂。四是要求做到醒目、无破损、形象好。因此,做好“三标一编〞工作,体现了项目建设的完整性,也是各级验收考评重点内容。要求各施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建设同时认真、仔细落实好“三标一编〞工作。
五、严守合同条款,做到尽职尽责。农业综合开发从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监理、项目工程实施单位都是经市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立的,并签订了正式合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解读、熟知合同内容,对照合同条款认真抓好落实。项目镇、村要认真做好前期的清杂、备土、矛盾协调,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施工顺利、按期完成。对于速度慢、工程质量差、问题较多的施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采取不允许进入下一批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的方法。即:一是到下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上网公示时,有在建项目的单位没有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未向开发局递交经项目镇、监理单位、农发局认可的项目验收申请书的单位;二是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三是出现举报〔信、 〕、法律诉讼、安全事故的单位。四是施工单位法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工作不到位的。五是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报验的和6月30日前未及时报送工程审计资料的单位除了不允许参加下一批次招投标外,每超过一天,处分人民币1000元,先交罚金再履行报账手续,此罚金由我局用于奖励工程进度快、质量好、受到各级检查考评〔含组织现场会〕表扬的施工单位。对不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届时我们将在农业资源开发局网站或市招投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要求各相关单位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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