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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科技局
专利
维权
行动
方案
区科技局专利维权行动方案
为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我区专利市场秩序,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市专利维权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XX县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职能,维护广阔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促进有序公平竞争和创新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标准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以商品流通集散地、重点产品制造集中地、各类大型展会整治为重点环节,以权利人反映强烈、消费者受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重点案件,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
(一)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
要加大工作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专利侵权、假冒专利产品生产销售点,要协调工商、质检等部门,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各乡镇办要积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和办案活动,在商品流通流域企业中建立专利工作联络员制度,标准商品流通领域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建立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认真做好公众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认真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注意追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响案件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拓宽维权思路,充分利用掌握的智力资源和协作机制,为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
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做好各类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动、快捷、简便的优势,大力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对有较大影响的展会,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协作力度。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深化与工商、新闻出版、海关、质检、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同时,要依法及时做好案件的移交与办理工作。要充分运用市际间执法协作方法、黄河三角洲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盟等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提升执法效率。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办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办要根据自身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
(二)强化保障,有序推进。
各乡镇办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确保将集中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有序推进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及时报送,适时督导。
区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开展集中行动的督导检查活动。各乡镇办要加强集中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对重要案件及时报送,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做好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集中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效劳 。切实开展集中行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集中行动的措施、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阔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抗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气氛。
四、时间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11月上旬)。
制定XX县区专利维权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举办知识产权培训与保护培训班,强化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中旬-年2月)。
11月底前,全区开展集中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集中行动的方案、措施与进展情况,宣传推介“12330〞知识产权公益效劳 ,鼓励举报投诉,发现典型案件及时上报。
12月上旬,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领域为重点,在全区开展流通、生产、进出口环节的侵权与假冒行为的执法排查,摸清情况,分清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年12月—年2月,每月选择3家以上大型商场、商品集散地开展专利执法集中检查。
年1月下旬,根据执法检查情况,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对于假冒专利行为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坚决处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年2月中下旬,对于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及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年3月。对集中行动进行总结,各乡镇办将总结于3月15日前报送区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于3月22日前将全区专利维权集中行开工作总结报市知识产权局。
在此期间,市局对不积极履行职责、集中行动效果不佳者,进行批评指正;对徇私舞弊、包庇侵权假冒行为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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