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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市
安全生产
工作
要点
全市平安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平安重庆〞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关于“安监工作是大事、要事,重庆要努力实现平安开展〞的重要指示,将全市平安生产工作确立为“基层根底强化年〞,即:全面加强基层平安监管、企业平安管理、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平安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强化平安投入、平安科技、平安文化、监察执法、应急救援保障措施。实施“平安重庆〞平安工程建设,推进“平安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平安事故,有效控制较大平安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平安事故,确保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类平安事故死亡人数比2023年下降2.5%;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控制在55次以内;一次死亡202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
――完善基层平安监管网络,30%的乡镇(街道)实现平安监管标准化,20%的村(居)实现平安监管制度化;80%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30%以上的乡镇(街道)安监办、20%以上的村(居)完成平安监管必需的根本设备设施。
――全面推进企业平安标准化建设,强化平安生产现场管理,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和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平安保障水平。50%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到达平安标准化。
――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到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到达8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基层平安监管能力建设,筑牢平安监管第一防线。加强基层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每个乡镇(街道)配备3―7名专职平安监管人员;每个村(居)、园区配备1―3名专(兼)职平安管理员。全面实施安监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乡镇(街道)“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的平安监管工作机制。(区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安监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基层平安监管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2023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平安监管12个根本制度和12本根底台账;各村(居)、园区建立完善相应的根本制度和根底台账,落实村(居)、园区负责人、平安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区县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有关部门配合)
增强基层平安监管保障能力。全面标准实施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基层平安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对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平安监管装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2023年,80%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30%以上的乡镇(街道)安监办配备平安监管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装备,20%村(居)配齐平安监管的根本设备设施。(区县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安监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企业平安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平安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平安管理机构;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认证,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平安管理12个根本制度和12本根底台账;实施平安生产奖惩鼓励机制和平安绩效工资制;严格“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平安意识、平安责任感、平安操作技能和平安防范能力;加强农民工平安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强化现场平安管理。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平安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切实做到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严格生产现场平安管理和执法,及时消除设备、操作、管理等平安隐患,确保始终在平安状况下进行作业。(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三)加强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提高平安生产组织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基层平安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负责人管理平安生产的能力,打造“能人平安〞环境气氛,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力。(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企业平安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81项平安生产行业标准目录(安监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国家标准制订行业平安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健全企业平安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工作考核鼓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标准化〞的要求,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样板学校〞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2023年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达标率50%以上。(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以企业平安设备更新改造为主的根底设施建设力度,保障设备装备的平安运行。严把企业生产设备平安关,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淘汰危及平安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完善生产设备平安自动防控系统,提升设备平安性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平安生产“三同时〞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五)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前防范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平安隐患实行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全面启用“XX市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平安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平安事故。进一步稳固和深化交通运输、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资源整合,制定强制措施和扶持政策,稳固和夯实高危行业(领域)本质平安保障根底,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区县〞创立活动;强化运输企业平安监管,全面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平安标准化工作;2023年底前,全市县道6米以上高路堤的危险路段和通客车的乡村道重点危险路段安装202300公里防撞护栏;增强“村村通〞平安保障能力;根本解决农村客运顶峰时段超载等平安隐患。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建设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实现煤矿瓦斯监控系统覆盖90%矿井、90%工作面;对达不到平安生产标准、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消防间距不符合要求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设施安装完成2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完成30%。强化建设施工“三落实〞(落实平安专项措施经费、落实平安专项措施方案、落实从业人员平安培训)和现场平安管理,积极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安装平安监控系统完成20%。深入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两防〞整治活动;加强库区和支小河流船舶的平安监管;水运交通船舶80%客渡船完成标准化船舶改造。非煤矿山70%的企业实现机械化开采。烟花爆竹生产30%的企业实现机械化作业。强化消防平安责任体系、社会消防体系、火灾隐患整改体系建设。全面贯彻XX市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的定检率到达80%以上。同时,切实加强民爆器材、市政设施、学校、农业机械、石油、冶金、有色金属以及尾矿库等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进一步标准平安生产市场秩序。启动XX市统筹城乡平安开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统筹平安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健全严格标准的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平安评价、平安许可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市场退出、淘汰机制;严格平安生产“三同时〞管理,作为各类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健全企业平安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平安资格管理机制。(市安监局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实施)
加强重点时段平安监管。切实加强全国和全市“两会〞、春节、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要时段的平安监管,创造平安稳定的环境。准确把握每季度的平安生产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检查督查,严防死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七)强化平安投入保障措施,改善平安生产根底条件。严格执行平安费用政策,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标准管理〞要求,催促企业加强平安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平安隐患治理、平安技术改造等平安生产投入。(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安监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加大政府平安投入力度。把建立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全市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开展投资方案。从2023年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不少于200万元的政府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每年增长2023%以上,主要用于平安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平安根底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平安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等预防性投入,完善管理方法,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经费和全市平安生产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分级分行业负责实施)
完善化解事故风险保障制度。全面推进高危行业强制平安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化解事故风险、促进保险业开展、拓展平安生产投融资渠道的新途径;推进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集中缴存管理和盘活资金增值运作模式工作,研究探索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平安生产责任保险互动机制。(市安监局、重庆保监局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八)强化平安科技保障措施,提升本质平安保障水平。提高平安科技水平,以市平安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平安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为根底平台,联合市内外有关平安生产科研机构,2023年底前,构建平安生产科研协作体系根本框架;建立平安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广1―3个成熟、先进、适用的平安科技成果;调整整合、做大做强平安评价机构,启动并组建1―3个注册平安工程师事务所。(市安监局、市科委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有关科研机构负责实施)
培育平安技术职业队伍。充分发挥平安生产专家组、平安技术中介组织和有关平安生产协会学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为政府平安监管和企业平安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建立202300名由平安技术专家、平安评价师、注册平安工程师组成的平安技术职业队伍。(市安监局、市科委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平安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安〞工程建设,到2023年底,根本实现市到区县(自治县)和局部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平安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建立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平安信息平台,建设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组建平安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市安监局、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培育平安科技产业体系。全面启动建设重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