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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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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 2023 监察 心得体会 新编
监察法心得体会18篇 【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深感身上所肩负的重担和使命感。近期通过对监察法的学习,也说说我的一些感悟。 一是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法第二条规定,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到达“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的效果,有效解决了行政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有利于健全党领导反腐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是监察范围全覆盖。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范围。从这两条内容可以看到监察全覆盖。将党内监督覆盖不到或者不适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也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无缝隙对接,做到了监察全覆盖,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监察权力的约束。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也不例外,在行使监察权时同样受到监督和制约。监察法的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中规定,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四个方面进行监督。特别是针对监察人员,从监察法第十五条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和第五十五条规定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监察法规定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要及时报告和登记备案,明确了监察人员的回避、脱密期管理、辞职退休后从业限制等制度。同时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中表达了对监察权力的约束,将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始终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作为新时代的基层年轻干部,不单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也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知法守法,恪守底线,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是全体党员都应严格恪守的一把标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再发动、再部署,为这项重大改革在全国推开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把学习监察法和学习党章、宪法联系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肩负着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我们更应时刻校准作风建设航标, 我们要潜心领悟监察法精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那么各项要求,坚决防止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每位党员干部必须正衣冠、做表率,讲务实、守信用,严用权、多律己,敢担当、常自省,加强学习,善始善终,将监察法作为修身做人的根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那么,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崇高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根本法。我们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反腐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对世界的宣示。反腐败是我们党长期面临的任务,绝不会是一阵风,每个党员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党章党规,廉洁从政,全心全意地去为人民效劳。 【三】 我院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监察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 一、时刻牢记纪检监察干部身份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便决定了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为此,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机关是我们党的纪律部队,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职责与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深入推进。二要做群众的贴心人。我们必须始终恪守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来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三要敢于担当,有责就是有担当有作为。我们要真正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四要带头守规矩。我们带头要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处处做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 二、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看待对纪检、监察工作,并时刻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单位各项工作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和把握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气氛。 三、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必须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坚持原那么,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让干部职工在“不敢腐〞的根底上,树立“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意识,并紧紧抓住用权、花钱、管事等关键环节,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全面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努力推进权利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 四、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明确惩治重点。并紧密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新四风〞的十种表现,着重整治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特别要盯紧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违纪行为,使群众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持续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政风是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的重要防线,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维护党纪政纪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在履职尽责做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各项工作的同时,催促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并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将廉政教育与专题教育活动、单位业务学习等其他教育内容有机结合,积极通过文件学习、交流研讨、警示片教育等方式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纪律遵守情况、八项规定遵守情况等党纪国法纪律遵守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防腐拒变能力。 总之,我们纪检干部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才能更好的监督别人,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效劳。 【四】 为了深化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的出台显示了党和国家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空前的反腐力度使一大批腐败份子纷纷落马,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些人想腐而不敢腐,有些人暂时没有腐。监察法的出台表达了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表达了反腐败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的转变,表达了党和国家强力反腐的坚强决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赋予了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利,使公权力的行使处于监督监管之下,这既是党和国家的意志,也是广阔人民群众的意愿。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要强化法治思维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和公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学促进、以学促干,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己注射防疫。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效劳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效劳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效劳,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标准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苍蝇会悄悄滋生,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制度性成果,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如果说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那么监察法无疑就是我们克敌制胜的“霜刃利剑〞。湖里作为特区发祥地,纪检监察干部要弘扬改革精神,在学习运用监察法上作表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贵有恒,苦练内功。监察法是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在学习和运用上没有先例可循,唯有持之以恒、常学常新。一方面是深化内涵式学习,聚焦法律文本,深学细研,领悟精髓要义;另一方面是加强外延式学习,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相结合,提高站位、融会贯穿。目前,XX县区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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