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l梁小姐诉青岛市某医院侵犯隐私权案梁小姐在青岛市某医院被诊断为早孕,在朋友刘小姐的陪同下到该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手术中,医院组织了八九名医学院的男女学生,对手术过程进行了教学观摩。这些实>-j生进出手术室时,在门口等待的刘小姐就此向值班医生提出质疑,医生说已经征得梁小姐的同意。手术结束后,刘小姐询问梁小姐是否同意让见习医生观摩,梁小姐当即否认了此事。随后两人一起找值班医生,可是医生只是说病人同意了,但不肯当面对质。梁小姐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区法院,要求医院向其支付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两万元。法院认为,妇女的人工流产属于个人秘密,被告将原告的人工流产过程及生殖器官暴露于与原告手术无关的人员,原告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请问梁小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根据?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在本案中,医院未经梁小姐允许擅自带实习生对梁小姐的人工流产手术进行观摩,严重侵犯了梁小姐的隐私,梁小姐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法院认为,虽然医院医学教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但院的医学教学活动不能以牺牲原告的隐私权为代价,进而支持梁小姐的诉讼请求。案例2陶女士诉吴某侵犯“亲吻权”案原告陶女士称,被告吴某驾驶一辆奥拓车将她撞伤。后被送至市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车祸造成上唇裂伤,全身软组织挫伤,门牙折,脑震荡。”陶女士称,车祸不仅破坏了身体的完整性,而且损害了撕咬食物的功能。更让她感到难受的是:不但与丈夫不能感受到亲吻时醉人的甜蜜,而且其女儿像往常一样向她。‘‘索吻”,她都不能给予,身为母亲的她为之愧疚。于是,陶女士一纸诉状递到广汉市法院,称吴某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身体权、亲吻权、健康权、财产权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吴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5万余元、精神损害费2万元。法院认为:原告嘴唇裂伤,亲吻不能或变成一种痛苦的心理体验,属于情感上的利益损失,当属精神性人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