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在司法座谈话发言各位领导、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今天,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完成从“学生〞到“法律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转换,在这里召开司法实践导师座谈会,非常有意义。应该说,“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虽然在国家权力机制的架构上分处不同体系,在国家机器的运行上分担不同职责,但两者还是存在许多共通之处,比方当社会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两者都有定纷止争的功能,两者的社会学意义都在于为经济社会开展提供稳定的环境支撑,2两者又都是“公平正义〞法义的忠实践行者……我想正是基于这些共通之处,让我有幸被虎丘人民法院聘请为此次司法实践活动的导师,既深感荣幸,又说来惭愧,论法律功底、法理水平,我应该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学员多多学习。因此说,此次活动应该是一次时机难得的互动学习的时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来到达共同进步。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从90年到司法所工作,至今已有20多个年头,由于长期在一线工作,可能在接触老百姓、化解邻里矛盾、处置群体纠纷、3平息上访事件等工作方面有一些感受和体会,今天与各位领导和学员一起分享,权作“抛砖引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要想做好群众工作,我认为要努力做到以下五点:一、要会说“老百姓的话〞。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会说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听得进的话。例如,“诉讼〞与“打官司〞是一个概念,但很多老百姓听到“诉讼〞不懂了,一听“打官司〞就知道要到法院去解决问题。还有要恰当的使用“普通话〞与“苏州话〞。普通话在接待外来人员或者学历层次比拟高的人时很管用,可以顺利交流,4但你在接待“本地人〞时,就不见得有什么好了,你就得用苏州话和他讲、和他谈,这样可以消除陌生感,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帮助我们顺利解决问题。除了要让老百姓听得懂,还要让他们听得进。怎么做?两点,一是换位思考,就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用他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想他要什么。二是讲利益,你跟老百姓讲再多法律,讲再多道理,不给他好处,都是空话,因此要多给老百姓讲利益、讲好处,当然利益和好处不仅仅是他能得到多少、赔到多少,有时候减少损失、躲避风险,也是利益。二、要树立“老百姓进机关无小事〞的原那么,5要效劳好、接待好老百姓的来访。我们现在都说要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具体体现在哪理?就是体现在日常的与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