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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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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扶贫 管理 实施方案
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开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表达,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开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根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那么。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开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那么。在群众自愿申请的根底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2023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2023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播送、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2023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2023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2023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2023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2) 2.召开总结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对象规模。按市扶贫办下达我县的扶贫对象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县扶贫办将扶贫对象人数测算到各乡镇。 (三)业务培训。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催促检查。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扶贫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工作,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识别扶贫对象的机制、制定扶贫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县民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评定工作。县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县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各乡镇要严格掌握扶贫标准和对象范围,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会议、培训、办宣传专栏、开群众会等形式,宣传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口径要统一,不能出现偏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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