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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某镇年
财务管理
制度
范文
某镇2022年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镇所有财务一律由镇财政分局集中管理。
第二条各项财务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那么进行,不得有虚假、不合理的支出项目。除对农民个人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其他支出应取得标准原始单据。
第三条镇财务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经财政分局局长对原始凭证和手续审核后,1万元以下的提交镇长直接审批;1万元〔含〕元以上的经党委书记复核,镇长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须按“三重一大〞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条严格控制个人或单位借款。除因工作需要外,原那么上不得借款,特殊原因确需借款的,应控制在一定额度内,其额度及还款期限根据具体事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财务管理按上级要求内容实行公开化,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定期在规定时间、地点对财务进行公开。
第六条工程类项目建设、货物及效劳类采购规定。按每个年度省、市、县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和?县人民关于印发县徽采商城采购管理方法〔试行〕?〔东政办〔2023〕12号〕等文件要求范围内执行。工程类项目单项预算金额在1-5万元〔不含本数〕之间的,需要有工程预算清单,镇本级实施的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支出,社区实施的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执行支出;5万元以上〔含本数〕6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项目,需经过镇本级项目实施部门、党政办、财政分局、纪委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公开询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验收、决算、审计等程序后支付;单项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上〔含本数〕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项目,报县公管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中标单位;1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建设工程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货物类和效劳类项目采购依据县下发的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执行。
第七条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外出的,属上级部门安排的应持通知书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附培训通知,统一报销费用。由本单位组织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否那么不予报销费用。
第八条严格差旅费管理。一般不得包车出行,确需包车的需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党政办开具出车单,方可外出。交通标准、住宿标准及差旅费补助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财行〔2023〕150号〕文件及镇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严格执行银行现金结算制度,控制现金支付范围。能打卡发放的一律打卡发放,对超过1000元的需转账支付,对于出差、转账以外的采购或其他公务活动支付行为应以公务卡结算。财务人员如岗位变动,必须在离岗之前按有关规定办理账务交接手续,清点好账、表、据、册,分清责任。
第十条除了上下级财政间的资金拨缴外,镇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取得的收入(包括资产出租、出借、出售取得的收入),均应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及时缴入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隐匿各类收入,不得坐收坐支。镇取得的所有收入,除因体制原因直接划入上级财政外,其他的均应纳入本级财政核算,严禁公款私存私放。
第十一条财政分局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得为其他单位、个人代开具收入票据,不得改变资金使用性质,不得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二条各项支出应在支出行为发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超过期限的,应加以说明。一般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按县监察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23〕166号〕文件规定从严控制,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接待地点原那么上在镇食堂就餐,外出就餐的需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不得有香烟等违反规定的支出;就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元/人·天,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接待费用报销需附对方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公务接待清单。接待费报销实行每月报批一次,镇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的程序,由党政办统一负责,不得多头接待。
第十四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辆配置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量。公车的购置要纳入采购,不得超标准配置,实行定车、定卡加油和定点维修,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五条对于秸秆离田补助、环境整治等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在分配及使用过程中需经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六条标准财务审批格式,所有的支出事项须填写?单据报销封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镇之前出台的?镇财务管理制度?〔政〔2023〕52号〕作废,制度执行时如上级文件规定有新要求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镇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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