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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药师
注册
注销
程序
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程序
2013年10月18日 发布
一、受理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办事项目: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政务受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进行形式审查,准予注销的,报经局长批准,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四、申请条件:
(一 )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
(二)由执业药师本人或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五、申报材料:
(一)《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三)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副本;
(四)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盖章。
六、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5项
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备注:
十、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