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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电力
监管
委员会
国家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
总局
关于
防范
自然灾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范自然灾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
电监平安(202223)24号【发布日期】
202223-06-14【生效日期】
202223-06-1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范自然灾害影响做好迎峰度夏期间
平安供电工作的通知
(电监平安(202223)24号)
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给电网平安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威胁。2023年9月,海南岛遭受"达维"台风的袭击,引发全省范围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202223年3月上旬,东北、华北、山东电网遭受温带风暴潮和暴风雪袭击,造成供电设施严重损坏,辽宁电网直接经济损失1.5亿多元。恶劣天气引起的电网事故占电网总事故的比例逐年上升,2022年、2023年、2023年分别到达17.2%、22.5%和22.7%。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各地要加强预案应对准备工作,防范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电网事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保证迎峰度夏期间的平安可靠供电,确保电力平安生产,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部署,确保电力平安生产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平安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2223年全国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全国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23年电力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电力生产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防灾工作和迎峰度夏期间的平安可靠供电,确保电力平安生产。
二、落实责任,强化平安根底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和平安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平安监管职责,加强厂网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平安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平安根底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开展防汛检查并做好水电站大坝定检和补强加固工作;完善和落实防汛防灾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等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
电力企业要及时跟踪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防汛、抗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严防暴雨和强风等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的破坏。在恶劣天气引发电网事故时,各级调度机构要按照应急预案正确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各电力企业要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同时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组织抢修、排除故障,确保尽快恢复供电。
四、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电力监管机构、平安监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电力事故经验教训的分析和总结,为进一步提高保障电力平安工作水平积累经验。对电力平安事故,要认真进行调查,查找日常平安管理的漏洞,及时加以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断完善电力应急预案、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严肃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班制度和电力平安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及时掌握电力平安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电力建设【发布单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
电监平安(2023)28号【发布日期】
2023-2023-21【生效日期】
2023-2023-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平安管理的通
知
(电监平安(2023)28号)
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安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水电参谋、电力参谋、水电建设、葛洲坝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今年以来,电力建设连续发生两起因起重机械倾倒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6月28日,XX省XX县区白市水电站工地现场,一台30吨的门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倾倒,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7月4日,XX省金竹山电厂扩建工地在撤除一台60吨门吊过程中,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两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违章作业和平安监护不到位。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平安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电力建设工程平安有效管理的常态机制,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要严格遵守各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平安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平安技术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工程平安监管职责,加强对电力建设施工中外包工程工程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严禁工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行为,并针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特点,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做好平安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平安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做到平安管理和监督不留死角。
三、施工单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电力建设施工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平安检查,认真排查在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不能满足平安性能要求的起重机械要坚决予以停用。
四、施工单位要强化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管理,加强员工遵章守纪和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五、建设单位要催促监理单位加强对工程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特别是应当加强对工程主体已完成、接近扫尾的建设工程的监理,防止出现争抢工期而无视平安酿成事故。
六、要进一步加强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事故信息。
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电监会1号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主席柴松岳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
一、电力平安生产事关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大局,平安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平安生产工作。
二、电力平安生产要始终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平安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三、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平安生产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确保平安生产的各项措施。
四、各电力企业是电力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层层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和本企业的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五、电力平安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保证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对电力的正常需求,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电力系统运行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加强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各电力企业要协调配合,共同确保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
七、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平安性评价工作,定期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八、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平安生产知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平安意识,重要工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鼓励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推进电力平安生产的科学管理,努力实现电力平安生产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四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电监会1号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
一、电力平安生产事关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大局,平安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平安生产工作。
二、电力平安生产要始终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平安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三、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平安生产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确保平安生产的各项措施。
四、各电力企业是电力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层层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和本企业的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五、电力平安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保证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对电力的正常需求,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电力系统运行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加强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各电力企业要协调配合,共同确保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
七、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平安性评价工作,定期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八、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平安生产知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平安意识,重要工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鼓励电力生产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推进电力平安生产的科学管理,努力实现电力平安生产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第五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电监会1号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平安生产令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第一条电力平安生产事关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大局,平安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平安生产工作。
第二条电力平安生产要始终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平安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