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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精神文明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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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徐文明办〔2018〕25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7年度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新城区创建办,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驻徐各部省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7年度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范围、标准
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上一年度县(市)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称号,达到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均可申报。
徐州市文明行业的申报范围: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县以上行业。可分别以市行业、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由子行业构成的行业可从实际出发,以子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以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必须获得上一评选年度县(市)区文明行业或文明单位比例不低于90%;以市全行业为单位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其县(市)区行业为市级以上文明行业(单位)的比例应不低于90%。
徐州市文明单位(社区)的申报范围:全市县级(不含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不含村、镇)、人民团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建有工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居民委员会社区。
申报文明行业的单位,不可再申报文明单位;参加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的单位,考核低于90分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文明单位(校园、乡镇)
徐州市文明村镇的申报范围:全市各地按照加快城乡一体文明和乡村振兴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行政村和建制镇。
本年度参评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形象良好,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的具体标准、条件,请从邮箱wmcj2011@下载(密码:80800022)。
本年度评选中,将把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落实提升推广马庄经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情况,“弘扬时代新风,文明行业在行动“主题活动,“迈进新时代、幸福舞起来”广场舞大赛,最美乡村创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沟通零距离、服务零投诉、管理零缝隙”主题活动,“百万市民学礼仪”, “徐州市文明单位在线”网络平台管理维护,最美家庭评选,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履行社会责任等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作为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评选考核(细则另发)。
二、评选办法
本年度评选工作继续采取达标申报、推荐考核制。
1、自查申报。凡积极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对照徐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标准、条件(执行《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管理办法》),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文明委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市文明委推荐。以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以市行业为单位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向市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徐州市文明单位的在徐部省属单位(含驻徐部队)、企业、科研院所可直接向市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文明委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统一向各辖区文明委征求意见。
2、社会公示。凡提出参评申请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应根据文明委的统一安排,将评选标准、条件以及文明办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在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其中,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应同时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基层处、所、站、店门前醒目位置及相应级别的新闻媒体上公示。
3、初评推荐。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围绕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对被推荐单位进行初评,按建议指标向市文明委推荐。
各地行业(单位)组织初评时要采取设置群众意见箱(栏)、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接受群众评议,对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予推荐。以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徐州市文明行业的,须征得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以市行业为单位申报的行业,由市文明委发函,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4、考核验收。市文明委将组织成员单位对申报、推荐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进行复查考核。
根据评选标准,围绕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制定100分综合测评表,明查暗访,现场测评,量化考核,逐项打分。
考核采取网上考评和实地考察两种方式,网上考评通过“徐州市文明单位在线”平台对照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检查打分;实地考察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看、查、问等对参评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进行考核。
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设置群众意见栏和短信平台,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凡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予推荐。
市文明办汇总考核检查、社会监督以及公示情况,提出推荐表彰名单,徐州市文明单位(社区)、村镇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徐州市文明行业经市文明委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由市文明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徐州市文明单位中遴选,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三、时间安排
6月,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将所推荐(申报)的行业、单位(社区)、村镇有关材料报市文明办。
7-8月,市文明办组织初审,并组织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复查考核等。
9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请市文明委、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严格把握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把群众关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考核、验收的重点。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通过评选,促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确保所推荐行业、单位(社区)、村镇的先进性、示范性。
2、各地要严格按照建议计划指标推荐,不得突破推荐指标。为扩大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全面提升推广马庄经验,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各县(市)区申报文明村、文明镇的比例分别为现有村、镇数量的40%。“两新”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文明单位数量不得少于所分配的建议指标的25%;要有效解决推荐单位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徐州市文明单位在线”是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不需准备纸质台帐资料。
3、考核验收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群众的日常生活。
4、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保证公正廉洁,切实遵守各项规定,严禁赠送和收受礼品、纪念品,严禁在考核验收过程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迎送和招待性娱乐活动。
5、评选活动申报表及公示样式请到徐州文明网()下载。
6、申报材料要齐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申报、推荐的材料包括:申报报告(正式文件形式),县(市)区上一年度表彰文件,《申报表》(一式两份),简要创建事迹,公示情况及征求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复印件。各类申报公示(样式)、申报表请从徐州文明网()下载。所报材料要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建议指标计划表
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6月 1日
附件
2015-2017年度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评选建议指标计划表(一)
单位
位
量
数
别
类
文明单位
文明行业
文明社区
丰县
25
8
5
沛县
27
10
5
邳州市
26
9
5
睢宁县
25
8
5
新沂市
25
8
5
铜山区
27
9
5
贾汪区
22
8
3
鼓楼区
19
4
14
云龙区
21
4
12
泉山区
21
4
18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
3
3
大屯煤电公司
3
3
合 计
246
75
83
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
建议指标计划表(二)
类
别
数
量
单
位
文明单位
文明行业
市
县
市直机关
8
宣 教 (含高校4)
15
2
政 法
9
农 水
5
发改委、经信委
经信委
23
2
4
国资委
7
建 设
21
3
6
省部属
(含金融17)
45
14
50
驻徐部队
5
其 它
16
合 计
154
19
62
总 计
400
19
137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