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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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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利工程 建设单位 生产 安全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市XX县区水务效劳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平安生产意识,树立平安生产的思想,掌握平安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平安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 (一)各参建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二)工程法人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订工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和要求等;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法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订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工程主管部门和平安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三)各参建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各参建单位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 (四)工程法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平安生产综合检查,施工单位应至少每两月自行组织一次平安生产综合检查。 (五)工程法人、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工程主管部门、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二、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治理 (一)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各参建单位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工程法人同意后实施,工程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五)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六)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工程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隐患排查组织单位应负责对一般平安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并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署明确意见。 (七)有关参建单位应按月、季、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法人。工程法人应于每月5日前,每季第一个月的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将上月、季、年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情况报工程主管部门、平安生产监督机构。 (八)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参建单位和人员平安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平安措施,并及时向工程主管部门和平安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九)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止施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责任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工程法人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恢复施工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申请报告应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效果和评估意见等。 第二篇: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平安,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 一、 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2023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2023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202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2023人以下死亡,或者202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23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经理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平安领导小组;公司经理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2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平安领导小组;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3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定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平安领导小组;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4平安员编制平安检查方案,管理各项平安检查表。 4.5定期评审修改平安检查表。 4.6公司经理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开展全公司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平安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公司经理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公司平安领导小组和平安员应深入车间班组,催促、标准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十必查〞 公司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司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平安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平安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平安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车间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 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平安技能培训、平安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标准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八是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藏、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工程设立批准、平安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平安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平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5.4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公司建立车间(部门)、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公司领导;公司每月25日前要向区安监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公司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公司经理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高XX县区安监部门。 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6.1.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高薪区安监局申报,高XX县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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