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平安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平安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房屋撤除事故;(六)其它重特大平安事故。二、应急处理(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平安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区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