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时代精神发挥团队作用争做高速公路管理的标兵楷模-----晋阳路政大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阳路政大队始建于1998年1月1日,前身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四大队,现有路政人员30名,下设一室三中队,即案件处理室、清障中队、巡查中队、超限检测中队。队伍短小精干,机构配置精巧,担负晋阳高速公路36公里的路政管理工作。多年来,在省厅、省局及晋城管理处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几年来,路政大队先后被共青团山西省委、省交通厅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晋城市评为“最佳五星级文明单位”,文明创建硕果累累。热心帮助和密切配合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大队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六高”工作目标,以人为本,阳光执法;创新理念,锐意改革;依法管理,热情服务;与时俱进,争先发展。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强化监督阳光作业树形象工作中,我队牢固树立路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按照“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推行阳光执法。一是以改善环境为基准。为更好的便民、利民服务,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了窗口式办案大厅,安装了滚动显示彩屏,对重大案件实行案件查扣与处理相分离,并发放《案件处理意见卡》,为阳光办案创造了条件;二是以接受监督为手段。坚持“三统一”(即统一着装、统一持证上岗、统一文明用语)、“四规范”(即职业道德规范、仪表举止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五公开”(即法规政策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投拆电话公开),设立意见箱,建立监督台,聘请社会监督员,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三是以程序办案为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格遵照程序办理各类案件,推行亮证执法,对事不对人,千元以下案件现场办理,不给说情者留一丝可乘之机。对千元以上案件,实行大队、管理处、省局三级审批制度,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向省局报备,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二、披星戴月严格执法保畅通1、建筑控制区控制晋阳高速公路地理位置偏僻,沿线村庄密集。在“要想富,紧靠路”的思想促使下,个别单位和个人无视高速公路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域内修建违章建筑。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及违章建筑的拆除,成为晋阳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晋阳路政大队不回避难点,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