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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职业病禁忌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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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 职业病 禁忌症
3.4.1 噪声 3.4.1.1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是由许多不同频率与不同声强无规则组合在一起的声音,它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尤以内耳损伤为明显,在长时间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环境中工作可从暂时性听阈位移逐渐发展为永久性听阈位移,直至导致噪声性耳聋,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长期接触高强度的噪声,不仅使听觉器官受到损伤,同时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均有不良影响。在噪声干扰下工人会感觉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和反应迟钝,生产场所由于噪声影响掩盖了异常信号和声音,容易发生各种工伤事故。 3.4.1.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3-3。 表3-3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接触限值[dB(A)] 备 注 5d/w,=8h/d 85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5d/w,≠8h/d 计算8h等效声级 ≠5d/w 计算40h等效声级 3.4.1.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征分析,噪声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噪声聋可能性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 3.4.1.4职业禁忌症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分贝;(4)Ⅱ期及Ⅲ期高血压;(5)器质性心脏病。 3.4.2高温 3.4.2.1对人体的危害 高温是指温度超过35℃或辐射热强度超过0.5kcal (cm2/mim)的环境条件。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可导致职业性中暑,中暑是由于人体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中暑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先兆中暑时常出现有头痛、头晕、口渴、多汗、乏力、动作不协调等症状,如及时到荫凉通风处安静休息,并补充盐水,短时间可恢复;轻症中暑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大量出汗,体温升高等,如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可在数小时内恢复;重症中暑是中暑最严重的一种,此时体温不断增高,病情危急,可随时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等,如处理不及时甚至可危及生命。此外是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在高温环境下作业,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和大脑反应速度及注意力降低,易引发安全事故。 3.4.2.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高温作业的卫生要求见表3-4,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表3-5。 表3-4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 时间率 体力劳动强度 Ⅰ(轻劳动) Ⅱ(中等劳动) Ⅲ(重劳动) Ⅳ(极重劳动) 100% 30 28 26 25 75% 31 29 28 26 50% 32 30 29 28 25% 33 32 31 30 表3-5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职业描述 I(轻劳动) 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 II(中等劳动)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非运输操作等);臂和躯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III(重劳动) 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IV(极重劳动) 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 3.4.2.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职业性中暑。该项目生产工艺喷漆在室内操作,在夏季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室内温度高作业时可能接触到高温,有可能发生中暑情况。 3.4.2.4职业禁忌症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3)慢性肾炎;(4)未控制的甲亢;(5)糖尿病;(6)大面积皮肤疤痕。 3.4.3 粉尘 3.4.3.1对人体的影响 劳动者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能引起职业病尘肺和职业性肺病,如粉尘性支气管炎、呼吸系统肿瘤、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尘肺是法定职业病之一,其主要临床表现为: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咯痰等,最终因呼吸功能衰竭而导致病人死亡。目前,世界上尚无根治尘肺的药物和方法,一旦患上尘肺,疾病将伴随终生。 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进入人的肺内后,在二氧化硅的毒作用下,引起肺巨噬细胞解坏死、导致肺组织纤维化,形成胶原纤维结节,使肺组织弹性丧失,硬度增大,造成通气障碍,影响肺的呼吸活动,即吸入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可引起矽肺。 3.4.3.2职业接触限值 为预防尘肺病,国家规定了工作场所环境中的各种粉尘浓度接触限值。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工人接触矽尘(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50%之间)和其他粉尘,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矽尘总尘和呼尘的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mg/m3、0.7mg/m3;其他粉尘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 8mg/m3。 粉尘未制定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2倍。 3.4.3.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职业性尘肺病是我国法定职业病。结合本项目工艺特征分析,粉尘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导致矽肺可能性大,应予以重视该危害因素的影响。 3.4.3.4职业禁忌症 (1)活动性肺结核;(2)慢性阻塞性肺病;(3)慢性间质性肺病;(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3.4.4苯、甲苯、二甲苯 3.4.4.1对人体的危害 苯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长时间过量接触可引起白血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较大量苯系物气体,引起的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称为职业性急性氮氧化合物中毒。是法定职业病之一。临床表现主要为胸闷、咳嗽、咳痰等,伴有轻度头痛、头晕、无力、心悸、恶心、发热等,眼结膜及鼻咽部轻度充血及肺部有散在干啰音。 3.4.4.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 苯的PC-TWA限值均为6mg/m3,PC-STEL限值均为10mg/m3;二甲苯、甲苯的PC-TWA限值为50mg/m3,PC-STEL限值均为100mg/m3。 3.4.4.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3.4.4.4职业禁忌症 (1)血常规检出有如下异常者:白细胞计数低于4.5×109/L; 血小板计数低于8×1010/L;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1012/L,女性低于3.5×1012/L或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女性低于110g/L; (2)造血系统疾病如各种类型的贫血、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血液肿瘤以及凝血障碍疾病等; (3)脾功能亢进。 3.4.5甲醛 3.4.5.1对人体的危害 甲醛能与蛋白质结合,易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对皮肤和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导致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高浓度甲醛会导致急性中毒。若吸入甲醛蒸气,轻者可致结膜炎、角膜炎、上呼吸道炎和支气管炎,表现为眼部烧灼感、流泪、流涕、咽痛、烦渴、咳嗽、气短,并可有头晕、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严重者发生喉痉挛、喉头水肿,少数出现肺炎、偶见肺水肿。当吸入甲醛浓度达到30mg/ m3时,会立即致人死亡。 3.4.5.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甲醛的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0.5mg/ m3。 甲醛未制定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甲醛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3倍。 3.4.5.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低浓度甲醛会导致慢性中毒,长期接触甲醛,还可能导致基因突变和癌症。 3.4.5.4职业禁忌症 (1)全身性皮肤病;(2)慢性眼病。 3.4.6电焊弧光 3.4.6.1对人体的危害 电焊弧光的光谱中,包含了红外线,可见光线、紫外线三个部分。氩弧焊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是一般焊条电弧焊的十几倍到30倍,等离子弧焊的紫外线强度可比焊条电弧焊大30-50倍。焊接电弧的可见光线的光度,比人眼能正常承受的光线光度可大一万倍。这样强烈的可见光,将对视网膜产生烧灼,造成眩辉性视网膜炎,将感觉眼睛疼痛,视觉膜糊,有中心暗点,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如长期反复作用,将逐渐使视力减退。 3.4.6.2职业接触限值 3.4.6.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强烈的紫外线对人体是有害的,即使短时间接触也会引起眼睛流泪,巨痛等。紫外线还会烧伤使皮肤,引起红仲、发痒、脱皮等。时间过长会引起内障眼疾,严重回失明。 3.4.6.4职业禁忌症 (1)心血管疾病者;(2)高血压并患者;(3)有癫痫或晕厥病史、色盲也不宜从事电焊工作。 3.4.7锰及其化合物 3.4.7.1对人体的危害 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系统,表现为嗜睡、冷漠、注意了涣散、精神萎靡、情绪改变,语言单调、不清,手、舌颤,重者四肢发僵,动作缓慢、两腿发沉、走路为前冲步态。闭目难站稳。大量吸入氧化锰烟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 3.4.7.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锰及其化合物的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0.15mg/ m3。 锰及其化合物未制定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锰及其化合物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3倍。 3.4.7.3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职业性锰中毒。 3.4.7.4职业禁忌症 (1)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2)各类精神病;(3)严重自主神经功能絮乱性疾病。 3.4.8溶剂汽油 3.4.8.1对人体的危害 溶剂汽油是一种混合烃,对人体的危害较大,具有强烈的挥发性、脂溶性,在生产环境中主要以蒸汽的形式存在,对神精系统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毒害作用,并对皮肤有较强的去脂作用。溶剂汽油可经过皮肤、呼吸道,消化吸收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后,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并对中枢和神经末梢产生毒害作用,同时对骨髓造血机能也可产生不良影响。急性中毒时,表现症状为麻醉症状,精神恍惚、步态不稳,并伴有头晕、恶心、呕吐、结膜充血、咳嗽等,吸入高浓度汽油后,重者很快出现昏迷、抽搐、肌肉痉挛、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等症状;慢性中毒时,轻者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或植物神经系统紊乱,头晕、健忘、失眠、多梦、食欲不振、情绪波动等,进一步发展可出现多发性周围神经炎,表现为四肢远端麻木,感觉异常,出现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触觉减退及腱发射的减退和消失,严重出现肢体瘫软,神经--肌电图显示为神经源性损害。皮肤接触溶剂汽油可致干燥、皲裂,出现角化皮炎。 3.4.8.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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