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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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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3 全县 进出口 产品质量 安全 专项 整治 行动 方案
全县进出口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那么,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平安。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平安和特种设备平安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平安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立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平安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平安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开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平安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管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平安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平安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平安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到达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全面督查,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的频次,但凡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履行出厂强制检验或不能持续保持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撤消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消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催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撤消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方案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洁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到达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到达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平安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立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开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平安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根本到达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到达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到达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到达100。 (五)开展煤炭质量平安整治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阔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平安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气氛,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的措施方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发动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平安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根底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平安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组织力量对16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平安整治。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平安承诺书;完善家电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平安产品的质量档案;加大对重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平安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平安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根底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平安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方法,强化监管力度,稳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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