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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讯
天津
医科大学
第二
医院
岗位练兵强素质 技术比武创先进
保障用药更安全 责任重大比泰山
11月1日起实施
处方当日有效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药剂科主办 第二十一期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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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质量 保障医疗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举行,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应常抓不懈。全院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有重点、有措施、见实效、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我们要继续在全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服务意识,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积极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加强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严格执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 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认真做好手术安全、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的全面检查,完善制度建设,配套硬件设施,严格人员管理,落实应急处置预案。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及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建立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针对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事故查处、责任落实等方面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
在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确保“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并以此次“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契机,查找不足,狠抓落实,改进措施,不断完善。今年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核心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退药管理暂行规定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然而由于诸多原因造成患者药品取走后要求退药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允许退药的情况(仅限没打开包装的剩余药品):
1. 患者死亡;
2. 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
二、上述情况在遇到以下条款之一时不允许退药: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 生物制品。
3. 需要避光、低温、阴凉(20℃以下)等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
4. 药品内、外包装(包括封口膜)打开且不能恢复原状或包装污损。
5. 急诊药房发出超过3天、门诊药房发出超过1周的药品(医保患者还应遵守医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6. 患者自己要求购买的药品。
7. 中药饮片。
8. 原始票据不全不予退药。
三、门、急诊退药流程:
1. 患者提出退药,处方医师根据上述规定认为要求合理,由处方医师从本科室领取“临床退药申请单”并如实详细填写。患者须凭此“临床退药申请单”到药房办理退药。
2. 对于因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退药,临床医师需从临床药学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表》,患者须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表》和“临床退药申请单”到药房办理退药。
3. 对准备退回的药品,药师应该认真检查核对:药品是否使用过、包装和药品说明书是否完好无损,根据处方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数量是否与实际发出的一致。对无法判断真伪的药品,应拒绝退药。
4. 由调剂组组长或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电脑退药单,患者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费。
四、住院患者退药流程:
1. 退药单由本院注册护士(以下简称护士)以上的护理人员填写批号并签字,不得由护工、实习护士代填代签。
2. 退药单中有拒绝项,须由护士在拒绝药品数量处标明“拒绝”并签字。
3. 退药单填写内容如有改动,需划掉重写,不得在原字上改动,由护士在改动处签字。
4. 退回药品的批号必须与药站现存药品批号相同,如遇药站新更换批号,要与前一批药品批号相同,否则不予退药。
5. 退回药品需包装完好,并符合保存规定,否则不予退药。
6. 退药单中所退输液由各病区护士打欠条并双人签字,待下次领药时扣除。
7. 退药和取药同时进行时,可用取药单中的相同药品相抵。
8. 退药护士和中心药站工作人员需当面核对退药单内容,检查药品数量、批号、包装等,核对无误后由药站人员签字,确认退药单。
五、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退回药品不得再次销售。
六、由于医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退药,费用由当事医务人员承担。
七、医务人员责任包括:
1.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生违反上述规定开处方;
2. 医生开错药品(种类、规格、数量);
3. 医保病人,医生开具非医保药品,且没有事先告知;
4. 护士医嘱录入错误。
八、处罚
因医生责任造成患者退药的各类情形,实行实名制通报,并接受单次200元人民币的罚款。累计发生三次时停止处方权,经培训考核后方可恢复处方资格。
九、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换药。
2010年9月30日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历评分细则(试行)
每份病历满分5分,按照各项细则扣分,扣到0分为止。
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2小时;(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如头颅、心脏、眼内手术;(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70岁;(5)糖尿病、免疫缺陷等;(6)应用免疫抑制剂、化疗;(7)极度营养不良。
不具备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指征却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该病历得0分,不再评价其他项目。
不具备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指征并且未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该病历得满分,不再评价其他项目。
2.具备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指征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1)出血>1500ml或手术时间>3小时的,可在术中给予第2剂,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具备以上情况,预防用药多于术前1剂但未超过24小时的,扣1分。
(2)总的预防用药时间超过24小时但不超过48小时,没有合理原因的(例如患者有明显的感染表现),扣3分。
(3)总的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没有合理原因的(例如患者有明显的感染表现),扣5分,即该病历得0分。
3.清洁-污染手术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总的预防用药时间超过24小时但不超过48小时,没有合理原因的(例如患者有明显的感染表现),扣2分。
(2)总的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没有合理原因的(例如患者有明显的感染表现),扣3分。
4.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总的时间,从手术前0.5-2h使用第一剂抗菌药物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手术后患者仅有发热或血常规白细胞升高,不属于“明显的感染表现”。
5.清洁手术和清洁-污染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起始时间,都应在手术前0.5-2小时或麻醉开始时(产科为断脐后即刻),并要体现在手术麻醉单或其他可以反应出给药时间的记录上。过早或过晚,未在此时段的,扣2分。
6.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剂量,都应符合卫生部相关文件附表。品种或剂量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历评分细则(试行)
每份病历满分5分,按照各项细则扣分,扣到0分为止。
1.具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不具备指征(例如病毒感染)却使用抗菌药物的,该病历得0分。
2.做出细菌等感染的诊断
具备指征但无相关诊断的,扣1分。
3.经验治疗选药有合理依据
没有得到病原学资料之前进行经验治疗的,选择抗菌药物的依据应包括(1)合理推断病原菌、(2)当地细菌耐药状况、(3)参考专业指南或专家共识、(4)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代学、(5)患者病生理特点等诸方面,否则扣1分。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有合理依据
应符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所列举的各种情况之一,否则扣1分。
5.进行了病原学检查
未送标本进行培养或未进行其它病原学检查且不具有恰当理由的,扣1分。
6.对病原学检查结果进行了分析
未对培养或其它病原学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分析且不具有恰当理由的,扣1分。
7.用药48-72小时后进行疗效评价
应明确描述患者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的情况,对抗菌药物疗效做出评价,否则扣1分。
8.更换抗菌药物有合理依据
更换抗菌药物应该在病历中记载明确的、合理的依据,否则扣1分。
9.给药途径、剂量与给药间隔合理
给药途径或剂量不符合临床常规,或给药间隔不符合PK-PD的,扣1分。
10.用药疗程有合理依据
用药疗程应符合临床常规或相关指南,过长或过短且不具备恰当理由的,扣1分。
各临床科室10月份抗菌药物调查报告
报告检查项目
数目
百分率
备注
抽验科室(组)
28
参见(表1;表2)
抽验病历
589
检查使用抗菌药物病历
176
29.9%
与上月同比降低2.6个百分点
治疗用药病历
84
47.7%
与上月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
预防用药病历
91
51.7%
与上月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
手术未用抗菌药物病历
1
0.6%
与上月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平均每份病历住院天数(天)
11.3
与上月同比增加0.2天
住院费(元)
2201585
药品费(元)
945694
42.9%
与上月同比降低2.4个百分点
抗菌药品费(元)
213737
22.6%
与上月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
术前医嘱合格病历
176
100%
与上月同比增加0个百分点
联合用药病历
43
24.4%
与上月同比降低1.8个百分点
用量用法合格病历
122
69.3%
与上月同比降低30.7个百分点
适应症与药品选择合格病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