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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电教
工作
管理制度
细则
新编
电教工作管理制度细那么
阿城镇中心小学电教工作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电教中心是学校进行电化教育教学、学生科学实践、教师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的教学活动场所。根据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规程,必须加强电教中心的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电教中心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以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电化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条电教中心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学校电化教学任务,不断提高电化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电化教学研究和电教技术开发工作,为学校的素质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和教育的开展效劳。
第三条电教中心的建设,纳入学校及学科总体开展规划,从实际出发,每年投入固定资金,建设和完善硬件设施,添置设备和资料,做到硬件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开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电教中心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管理的体制。在负责人的领导下,管理和协调电教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
2、检查催促电教中心完成根本任务;
3、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制定和实施电教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方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设备费、资料费分配方案;
5、催促检查电教中心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6、负责电教中心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电教设备的采购方案。
第五条健全和加强对电教中心的管理,设电教中心主任一名,负责电教中心管理的具体工作。电教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完成电教中心的任务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电教中心的建设方案,领导电教中心建设;
3、催促检查电教中心的日常管理;
4、妥善安排电教中心人员的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布置,定期检查。
5、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电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6、定期总结电教中心工作,开展评比活动,表扬先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每月一次组织领导完成电教中心工作管理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
8、每月一次向主管领导汇报电教中心的工作,上交设备资料使用的数据报表;
9、认真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养以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电教室、电教资料室实行电教管理员负责制。电教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电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根据电化教学需要,拟订电化教室的开展规划编制和提出年度仪器设备、物品资料添置方案。
3、加强电教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电教中心的投资效益。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电教中心的平安、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4、建立仪器资料的明细帐,按仪器管理标准做好仪器资料的编码、制作标签,做好仪器说明书、资料的保管,并把有关数据输入。
5、及时做好仪器、资料的添置、验收、入帐、报耗等工作。学期结束前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6、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7、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水平。
8、每月一次完成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有关
数据报表;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七条电教中心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制定培训方案,安排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加强指导。
第八条电教中心的仪器、设备由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各电教室物资器材和资料,在电教中心主任领导下由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九条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要制定操作规程,健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日常工作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分别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仪器设备和资料的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提高完好率。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修和检测,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对有关商品的控购规定,健全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
第四章平安与卫生
第十二条电教中心应切实做好平安和卫生工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平安、文明教育,确保平安和环境的整洁。发现事故后,应积极救护,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三条对在电教中心管理中,工作成绩显著者或仪器维修和功能开发成效明显的、对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设备资料管理、平安、环保、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的个人学校给予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上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对电教中心管理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违反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丧失、浪费和平安事故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经济上给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