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火灾隐患整治方案.docx
下载文档

ID:1099430

大小:22.89KB

页数:12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火灾 隐患 整治 方案
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和自治区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公共平安水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新政办发()177号)文件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11月至明年4月,在州直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一、普查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火灾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那么,按照政府抓面、部门管线、基层组织包片、社会单位查点的工作思路,建立并落实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发动所有相关社会力量,对整个社会面进行火灾隐患全面普查,切实形成普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做到全面普查,摸清存量,并对所有火灾隐患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全面改善社会消防平安环境。 二、普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一)自治州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普查整治工作。 州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由州直各有关部门指派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州直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各县市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平安监管、经贸、民族宗教、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方案、分步骤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州公安、平安监管、经贸、民委、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本行业、本部门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催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普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州直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的设施、建筑、规划、区域四方面隐患问题外,还应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是否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纳入普查整治的重点。 四、普查整治的职责和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发动部署,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普查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普查工作;负责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研究解决消防平安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加大普查整治督察指导力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普查整治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火灾普查整治培训,对检查发现的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催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催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平安,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属地公安机关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 (二)州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各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县市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以及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各行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的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分级负责对各行业、系统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业务知识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会同工商、质检部门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者依法处分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收集掌握普查整治工作动态,编发信息简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 (三)州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安监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积极发挥平安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催促、协调;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州直经贸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企业等单位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餐饮场所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商场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和自治区商业经营场所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并建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加油(气)站消防平安管理标准要求,加强对成品油仓储企业及加油站的消防平安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出口堵塞锁闭、通道不畅、应急照明缺损、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等方面的隐患问题;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州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建设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隐患普查整治;对未经消防审核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平安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强制撤除;对查出的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要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工商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消防平安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处分或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质检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本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九)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教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治理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平安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等隐患问题;催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教育系统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建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民政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社会福利单位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治理平安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等隐患问题;催促指导单位落实养老院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建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将消防平安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和职工在岗学习培训内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交通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公路客运、货运场站,公路建设单位的沥青拌合站、综合施工现场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所有客运、货运车辆、沥青拌合站、综合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州农业局、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机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乡企、农药、种子及地方国有农场等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三)州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文化体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文化、娱乐、博物馆等场所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加强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治理消防设施、平安疏散以及设置地点不符合要求等方面的隐患问题,催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标准,标准自身消防平安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四)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卫生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关于转发卫生部和的通知,建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五)州播送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广电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电视台、播送电台、中转台等所属单位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要求各级广电部门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普查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隐患普查整治公告和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六)州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旅游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星级宾馆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平安管理方法的通知,建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资格,并限其承接各种接待任务;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七)州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文物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文物保护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八)州人防办。负责组织实施州直人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地下人防工程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九)伊宁(新源)机场。负责组织实施伊宁、新源机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飞行控制区、侯机楼、塔台管制区、油库、宾馆、酒店等场所的隐患普查整治;催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普查整治的实施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用6个月的时间,分发动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11月) 各县市、各部门及时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召开普查整治发动会,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利用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引导社会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通过公布投诉 和电子信箱、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为普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根底。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制定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1)请于12月5日前报州普查整治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