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室作业指导书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及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生效日期共页第页1.目的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置及管理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微生物室的设置和日常管理等。3.职责实验室负责人参与本实验室的设置和管理。4.程序实验室设置临床微生物室设标本接种、细菌鉴定和药敏、培养基配置等岗位。微生物实验室分为半污染区、污染区和清洁区。污染区为已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标本收发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等:半污染区为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缓冲间、工作服放置室、走廊等:清洁区为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实验室管理4.2.1严格遵守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制度,参见《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程序》4.2.2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修、实习或其他科室人员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后才能进入实验室:禁止穿着工作服进入清洁区。4.2.3实验完毕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4.2.4污染的处理参见《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程序》。4.2.5实验室质量管理参见《质量管理程序》、《室间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等相关文件。4.2.6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参见《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程序》等相关文件。4.2.7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参见《实验室人员的配置及培训程序》,《工作人员职责设置程序》。参考文献[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1: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再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2007[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2: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再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ISO15189:2007).2008通辽市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室作业指导书实验室人员配置及培训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生效日期共页第页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配置及培训。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人员配置、管理、培训及考核。3.职责实验室负责人应负责本科室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4.程序人员要求4.1.1实验室应有一人或多人负责管理责任,应具有专业基础教育、继续教育或研究生学历,以及多年的微生物实验室培训或工作经验。4.1.2实验室检验人员应具有医学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4.1.3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参加卫生部地方临床检验中心举办的微生物检验技术培训,并取得资质证。4.1.4对于新进入本室的工作人员,在上级检验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工作,应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资质证。4.2人员配置4.2.1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