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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县级
政府
融资
平台
公司
市场化
转型
实施方案
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融资平台政企不分、责权不清、自身运营能力缺乏等问题,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根据省财政厅、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三原县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重点,积极整合资产资源要素,健全治理结构,增强经营管理职能,着力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二、根本原那么
(一)政企别离。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别离,切实理顺政府与平台的关系,使平台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开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合规经营,优化资源整合,强化投资和运营功能,明晰经济责任,提高企业效益、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稳妥推进。加强统筹谋划,正确处理好改革、开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人员稳定,责任明晰,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和资金链平安。
三、工作主要步骤和方法
从2022年起,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将县级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国有企业。
(一)划分市场化转型类别(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明确界定融资平台公司分类,对只承担公益性工程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归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清理撤销;
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工程建设、运营职能的“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归并同类业务等方式,转型为公益类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根底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工程建设;
对按市场化方式承担一定政府融资职能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鼓励其继续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开展发挥积极主动作用,但不得再替政府或受政府委托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高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清查融资平台公司家底(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县级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各公司的有效净资产、负债、经营性业务、工程收益等情况。通过摸清家底对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收益等进行综合评估,明确资产负债现状,增强资产配置效率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同时,按照隐性债务统计口径对县级政府隐性债务情况进行界定,明晰债务性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审计局
(三)强化顶层设计,分步推进兼并重组(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以融资平台转型为契机,分类分步推进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加强县属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顶层架构设计,对县级融资平台公司进行统一整合,实行集团化运作模式,在集团之下设立子公司,分别从事不同业务板块,做大做强传统经营性板块,创新培育新型经营性板块,全面实现市场化转型。
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制定拟转型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拟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对本公司人、财、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资产、负债、股权投资、营业收入、主辅业、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等情况),从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环境、自身资源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转型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现状分析、转型开展目标、业务开展方向、转型举措、配套政策、具体工作步骤等),提交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国资部门批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高新区管委会
(五)标准政府公益性资产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9底月前)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22)43号)要求,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享受财政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办公楼以及无经营性收入的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城市路灯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各类企业。对2022年7月1日以后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公益性资产、储藏土地等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并对可确认资产限期1年内从融资平台公司剥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高新区管委会
(六)剥离融资平台原承担的政府性债务(完成时限:2023年2月)
为支持转型后公益类国有企业加快开展,有关部门对原融资平台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剥离,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后轻装上阵。其中,纳入债务限额管理的政府债务,应由政府归还;
对其他因公益性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应由融资平台牵头,县财政局和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相关债务单位的财务对接,按原有协议合理确定债务性质并分类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高新区管委会
(七)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完成战略性重组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评估(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完成战略性重组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评估,出具市场化主体地位审计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逐个发文明确转型后的国有企业独立运作的市场化主体地位。各转型后的国有企业在政府网站和报纸媒体上发布转型公告,公开申明不再为政府承担融资职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谭建岐同志任组长,常委副县长宁晓春、副县长周雪艳、副县长李学军、副县长周华庆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金融办、县司法局、高新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国资办主任余红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统筹跨行业、跨部门资产、资质、资源的整合和配置。
(二)配合协调,有序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各自职能、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按方案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同时,各责任单位每月底要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衔接、有序推进。
(三)加强风险防范,严格催促检查。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和偿债责任,严格标准处置资产,做好隐性债务化解,确保平台公司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坚决防止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偿债危机和舆情事件。同时,每年年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上年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转型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