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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执法
效能
监察
实施
工作
意见
执法和效能监察实施工作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腐败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开展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保障经济繁荣稳定、积极参与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综合监督检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20x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开展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开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监管监督部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开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开展的首要目标,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积极提供效劳和保障,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把专项检查、巡回检查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起来。要针对中央投资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内容新、时间紧迫、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等特点,以检查中央投资工程为主线、以资金流向为重点,特别是要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点工程,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工程工程规划、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投向,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乱上工程,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工程以及楼堂管所工程,坚决防止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攀比;加强对工程工程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催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玩忽职守等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国家开发银行政府类投资工程的监督检查。催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标准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工程资金;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加强对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阔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催促有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那么,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建设用地,坚决纠正违规办理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违规发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行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是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根底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提高市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比例。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多发高发和查处不力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催促开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双三十〞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纳入省级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的30个重点县(市、区)及30个重点企业工作进展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年度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行政问责,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和改进挂牌督办措施,严肃查处违反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产业政策、躲避环保审批、环境执法和环保工程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挂牌督办,实施全过程跟踪督办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催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腐败开展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一要建立监督检查沟通机制,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抗震救灾资金的筹措划拨和援建进度等情况。二是强化对援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采取紧密跟踪资金流向的措施,针对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等环节,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要加大对规划重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与受援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沟通,并适时赴当地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监督检查的无缝隙对接。
(二)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各地202223年以来涉及提高容积率、更改规划、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工程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催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严肃处理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继续加强对中央关于城市住房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为全面落实住房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三)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力度,催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民生工程、根底设施、生态环境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标准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逐步推动建立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分别监管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推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和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躲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三、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x开展监督检查
(一)积极参与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保障经济繁荣稳定。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催促、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农资市场、建材市场、食品药品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治理和整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标准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对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市场秩序管理混乱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积极参与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委、粮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清查品种、数量、质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及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粮食平安和社会稳定,促进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事故瞒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保障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下半年,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202223年以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努力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催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治理平安生产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平安。要认真开展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平安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综合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对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冀办字(20x)7号),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的效率、行为标准及公开等关键环节,对45个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综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效能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标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行为情况、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建设运行情况、房地产工程审批和收费情况,实行季检查、季通报制度,帮助和催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搞好整改,切实标准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开展环境。要积极推进行政效劳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功能,标准管理,努力提高公共效劳水平。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在抓好以上工作的根底上,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拓宽工作思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选题立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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