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正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依据2023年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支配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和原那么深化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依据人社部以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原那么。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化、标准化。坚持公正公开原那么。标准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检查对象的权利公正、时机公正、规章公正。公开抽查事项及检查结果。二、工作任务〔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赐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比照我局责任清单,逐项列明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涉及部门、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抽取比例,准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状况、上级支配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准时向社会公布。〔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依据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依据依法核发的劳动保障监察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依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格依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佩戴有效标志,携带行政执法仪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据检查事项,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现场和台账,填写主动检查记录。检查事项与检查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时,觉察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要准时提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订正;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准时启动监察程序立案调查;觉察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准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依据“全程留痕责任可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