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效劳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标准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接待,效劳周到。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对方引导到相关人员处。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办理事项不属于社区工作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需要报上级机构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情况。对于来人、来电的投诉、报案、举报,应热情接待,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需要上报的情况及时报相关领导。社区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使效劳对象投诉有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制度(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心实意为居民效劳。(三)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无故离岗。(四)上班时间外出工作或开会应事先向本社区领导报告,社区领导在工作时间内对本社区人员做到知人知事知去向。在社区勤务栏上做好标识,说明去向。凡外出工作或者开会不告知的作缺勤处理。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凡有不在岗的情况出现,扣发当天工资。经常不在岗,且累教不改者,年终考核酌情扣分。情节恶劣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社区工作者考勤制度为加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进一步转变社区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社区工作者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每天签到时间上午9点-9点半,下午2点-2点半。必须由本人签到,他人一律不得代签。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按缺勤处理。为严格上、下班制度,社区纪检办公室将定期抽查在岗情况。如抽查时,无故不在岗的人员按缺勤处理。缺勤人员处理。缺勤人员扣发工资200元。每月核发工资时,考勤表将作为重要依据,财务按照到岗情况发工资。上班时间外出,工作人员应向社区领导说明事由和去向,所有人员外出均应填写公示栏。值班补休条从值班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补休时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并提前向社区领导报告。病假三天以上须有医院病情证明或病假条,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