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工伤保险》之上下班途中发生自翻事故不算工伤.docx
下载文档

ID:1091929

大小:8.78KB

页数:2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工伤保险 2023 之上 下班 途中 发生 事故 不算 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自翻事故不算工伤 案情:2023年5月14日,王某下班后驾驶电动车行至清远市半环北路时,发生自翻事故,昏倒在地约15分钟后经路人报警,被120车送往清远市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颅脑外伤。交警部门未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2023年6月18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王某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某于2023年5月14日上午8时45分左右所造成的颅脑外伤不属于工伤,也不视同工伤。王某不服该认定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清远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判: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虽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未对事故责任予以认定;该大队另外出具的事故证明反映,原告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自翻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证明均无反映该交通事故存在第三方的参与,即不存在第三方需承担本次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遂依法维持被告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6月18日作出的王某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官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该规定明确反映须存在第三方承担交通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而原告王某本次交通事故,现有证据反映的参与者只有原告本人,在原告未举证证明存在非本人的主要因素导致发生该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王某的本次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的规定,故维持被告作出的王某不属于工伤的决定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猜你喜欢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