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各县(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为强化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我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原那么与工作目标(一)指导原那么。以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理念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地方煤矿平安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零星事故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平安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煤矿企业每旬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覆盖率要到达20230%。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县(区)煤炭管理局是辖区内地方煤矿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制定方案,由主要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3、严格隐患的闭合管理制度。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五定〞原那么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一)“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矿井是否按照XX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方法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第2页共6页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矿井平安监控系统是否健全完善、运转正常;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是否健全;火工品贮存、管理、领退、使用和销毁是否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贯彻和落实是否到位;(二)防治水。矿井是否按照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是否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