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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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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居民 生活 保障 对象 分类 意见
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实施分类施保的必要性;分类施保的对象;低保对象的分类及保障标准;分类施保人员确实定及低保金发放程序;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效劳宗旨,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那么、分类施保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分类施保是指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低保金时给予重点照顾,提高补助金额,以确保他们的根本生活、重点保障类、牼特殊保障类、根本保障类、低保对象申请分类施保时,需提供以下有关证明、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施保人员,填写分类施保人员申请表和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享受分类施保人员每半年审核一次,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XX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和XX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对重点保障对象实施分类施保,提高城镇低保工作水平〞的精神,为解决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平安网的作用,决定对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采取分类施保,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效劳宗旨,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那么,对重点低保对象实施重点救助。保障最应该保障的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开展。 二、实施分类施保的必要性 分类施保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在城市低保对象中,有相当局部困难群众,尽管足额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但由于重病缠身无钱医治,子女上学无钱支付学费,生活仍难很困难。因此,要实事求是的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施保。乡、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城市贫困人口的根本生活。 三、分类施保的对象 分类施保是指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低保金时给予重点照顾,提高补助金额,以确保他们的根本生活。分类施保的对象为:低保对象中患有大病重病的、严重残疾以及单亲家庭和子女上学困难的特困户。 四、低保对象的分类及保障标准 (一)重点保障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中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人员,或者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以及父母双亡且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孤儿。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中,家庭成员患有特大疾病,或者身体有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特大疾病指癌症、尿毒症、心肌堵塞、脑中风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爆发性肝炎、恶性肿瘤、艾滋病等;严重伤残指:一级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严重精神病及重度智力残疾等。 对上述人员在实施低保保障的根底上,低保金按低保标准的20%上浮。 (二)牼特殊保障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丧偶单亲家庭中,因支出医疗费、正常学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造成严重损失,无其他任何经济赔偿的)造成家庭困难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高中以上大学本科以下的在校学生。 对上述人员在享受原差额救助的根底上,低保金按低保标准的2023%上浮。 (三)根本保障类: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中,具有劳动能力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客观上不想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的人员,实行低标准救助,在原享受低保标准的根底上下浮2023%。如在1年内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介绍的,从最后一次介绍就业之日起,两个月后,取消其低保待遇。 五、分类施保人员确实定及低保金发放程序 (一)低保对象申请分类施保时,需提供以下有关证明: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的人员,在申请分类施保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重病人员,在申请分类施保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原始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及医院收费单据。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残人员,在申请分类施保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1997年以后核发的已确定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丧偶单亲家庭中的在校子女,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子女在校学习证明等。 (二)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施保人员,填写分类施保人员申请表和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报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后,由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七日,接受群众监督。 (三)享受分类施保人员每半年审核一次,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 各乡、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优亲厚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使低保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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