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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违法
建筑
整治
工作
责任书
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书
责
任
书
二○一四年十二月
为顺利推进XX县区经开区xx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经开区xx片区城乡建设秩序,及时有效查处违法建设现象,切实遏制私搭乱建行为,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当前规划区内不同程度发生私搭乱建行为的整治工作会议要求,xx镇人民政府与你村(社区)特签订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1、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中化城村、瓦窑村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干部为各村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发动亲戚朋友,力争做到带头纠正违法建筑行为。
2、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与调查、上报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的统计上报,之后每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各村根据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进行发动和部署,张贴公告及宣传标语,加强群众对土地、规划、
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发开工作。
3、配合经开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纠正违法建筑行为等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已发生违法建筑行为的农户发放整改通知书),当事人不在场、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自行纠正违法建筑行为的,当事人所在村两委干部应当予以协助、劝导,并协助做好相关强制撤除等工作。
4、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包户责任制,发动违法建筑户自行撤除。对自行撤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户,由经开区城管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帮助撤除,力争自行撤除率达20230%。
5、加强对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千方百计保证在强制撤除过程中,不出现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行为。
6、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组上报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度及相关工作信息。
7、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干部的执行力及各方面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和指标之一。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干部将予以加分奖励,对于在这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工作态度不端正、徇私情、不作为,不落实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将由镇纪委严格问责。
8、完本钱次违法建筑专项行开工作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及责任村(社区)各持一份。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社区)(盖章)
法人代表:
责任人(村书记或主任):二0一四年
日
月
第二篇: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书悦来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责任书
二○一七年七月
为加强全镇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有效管理,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的优势,进一步加强村支两委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到达整治“两违〞工作标准化和常态化,确保管控有效。结合我镇实际,现镇党委政府与
村签订悦崃镇2023年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
1、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干部为各村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发动亲戚朋友,力争做到带头纠正违法建筑行为。
2、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与调查、上报工作。各村根据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进行发动和部署,张贴公告及宣传标语,加强群众对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发开工作。
3、配合镇政府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纠正违法建筑行为等工作,当事人不在场、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自行纠正违法建筑行为的,当事人所在村两委干部应当予以协助、劝导,并协助做好相关强制撤除等工作。
4、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包户责任制,发动违法建筑户自行撤除。对自行撤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户,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帮助撤除,力争自行撤除率达20230%。
5、加强对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千方百计保证在强制撤除过程中,不出现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行为。
6、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组上报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度及相关工作信息。
7、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干部的执行力及各方面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和指标之一。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干部将予以加分奖励,对于在这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工作态度不端正、徇私情、不作为,不落实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将由镇纪委严格问责。
8、完本钱次违法建筑专项行开工作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及责任村各持一份。
悦崃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盖章)
法人代表:
责任人(村书记或主任):
二0一七年
月
日
第三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汇报稿XX县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气氛,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根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根本情况。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2023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局部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局部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不详。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已收取局部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局部规划
1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2023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屡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发动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发动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宣传发动,掀起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热潮。全县发动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2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屡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2022余人次。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 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幅。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做到了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播送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气氛。
(三)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违法建筑根本情况。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那么,对XX县区、XX县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催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3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四)有力开展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那么,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局部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迎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五)落实属地管理,加大违法建筑强制撤除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撤除工作力度。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撤除。屏锦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2023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4建筑进行了强制撤除,共撤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撤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六)拟定处置方法,推进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