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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卫生院
改革
试点
方案
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效劳一体化建设,实行根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定本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资源、农村居民卫生需求、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制定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报经设区的市(地)政府(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经省卫生厅确认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原那么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分散经营等有损公益性质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二、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逐步转变效劳模式,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重点管理的慢性病人要实行上门效劳、主动效劳。乡镇卫生院一般不得向医院模式开展,不参与医院等级评审。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根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效劳;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一)提供公共卫生效劳。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效劳。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标准预防接种效劳,执行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2023.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效劳。
(二)提供根本医疗效劳。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效劳和康复效劳。
2.临床科所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根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效劳。
(三)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督及效劳工作。
2.切实加强“县乡医疗集团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在接受县级医疗机构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双向转诊,在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带动作用和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效劳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的管理职能,在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耗材、财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七个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村卫生所(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考核等项工作。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中提供相关的中医药效劳。
三、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人员编制。按照xx省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指导意见执行。在编制中,中医药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以上。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那么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聘期为3年。院长为独立法人代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3.人员定岗竞聘。
(1)竞聘对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优先聘用)。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设岗方案由县(市、区)卫生部门审核、人事部门核准。②确定竞聘人员。县(市、区)卫生、人事、编制等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竞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③组织竞聘上岗。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3)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无相应空缺的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效劳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效劳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定岗竞聘具体实施方法。
4.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完整标准。县级人事、卫生部门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标准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今后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方案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标准程序组织实施。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5.安置分流人员。
(二)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人事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那么核定;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根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根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根本药物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定价、统一配送。乡镇卫生院使用的根本药物,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四)改革经费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根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开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本钱通过效劳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方法核定。在补偿渠道方面,根本医疗效劳主要通过医疗保障购置效劳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经费保障机制补偿;对其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效劳本钱核定补助。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经常性收入缺乏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时,差额局部由同级政府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的根底上,由同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拨付。乡镇卫生院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给予补偿。使用中药饮片可按已使饮片金额的20%至30%给予补偿,应用非药物疗法可按效劳人次补偿,每治疗一次,那么按患者就医费用20%至30%给予补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工程、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提高中医药工程的报销比例,降低中医药工程的报销起付线。
本方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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