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水务
建设
投资
项目
管理
实施细则
公司
XX县水务建设投资工程管理实施细那么_水务公司
XX县水务建设投资工程管理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我县水务建设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实施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 本细那么所称水务建设投资工程,是指XX县行政区域内使用以下资金建设的水务工程工程: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专项资金。
(三)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 凡使用上述资金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等实行审批的水务建设类工程,适用本细那么。
国家和省、市、县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程中政府购置效劳付费、补贴、资本金等各项财政资金、其他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工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按XX县“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法实施。
水务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程按XX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实施方法实施。
第四条 水务投资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河道堤防泵站、水库水闸河坝等防洪保安根底设施,农田水利与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农村平安饮水设施,水土保持与水生态治理等水务工程,以非经营性工程为主,原那么上不支持经营性工程。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工程依据XX县“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法适当采取投资补助方式进行引导,放大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
第五条 落实以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水务投资工程建设。
(一)依据县开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下同)下发的政府投资年度方案,办理投资建设工程的审批。接受投资规模调整审批、稽察、代建、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投资后评价以及重大工程调度考核等综合管理。
(二)依据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投资年度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资产划拨批复,以及建设工程预算评审、重大和较大工程变更造价审查、结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
(三)接受县审计局对建设工程全程审计监督。
(四)接受县法制办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五)接受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水务投资建设工程的根本建设程序: (一)立项审批,可同时核准代建、勘察、设计招标事项; (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时进行节能审查和核准招标事项; (四)用地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等; (五)招标控制价评审、依法招标采购、施工(采购)合同审查、签订和备案; (六)工程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环评、水保等相关审批手续。
(七)开工建设,开工备案; (八)合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九)结算、资金支付和决算审查; (十)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资产移交。
第七条 各审批环节有关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投资工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
第八条 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投资理念,符合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定。
(二)年度水务投资方案的安排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那么。
(三)投资决策和工程实施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本钱控制。
(四)审批报建、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根本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五)建立健全工程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平安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重大工程跟踪审计制。合理推行代建制。
(六)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行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评议制度。
第九条工程论证、方案调整及工程稽察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呈报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十条 强化水务投资建设工程的前期研究和工程储藏,完善提前谋划、分级统筹、分类指导、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工程业主负责工程的筹划和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县水务局进行科学指导,加强与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的规划布局对接,加强全县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方案编制的统筹协调。
第十一条 建立全县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库。各镇(街道)依据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及区域内涉水事务需要,编制短期水务建设方案和组织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可研批复,在此根底上由县水务局牵头建立全县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库,作为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决策和编制政府投资年度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县水务局根据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年度水务投资建设工程方案。年度水务建设工程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各镇(街道)根据上级政策文件或县级政府工作报告或会议纪要或审批件,在每年9月份以前编制下年度投资方案上报县水务局,并提供建设依据,确保前期论证到位、开工条件充分。
(二)县水务局统筹年度方案编制,经局党委会议审议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并落实与发改、财政的方案对接。
第十三条 年度水务投资建设工程方案的安排,应优先重点工程和保障社会民生工程,优先已竣工和续建工程,优先中央和省、市投资工程的配套。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二)工程建设类工程年度投资方案,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单位、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周期、工程总投资和年度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续建工程已完成投资情况等内容。
(三)待安排的预备工程和前期研究工程。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四条 由上级补助、县级配套及打捆申报的工程纳入年度政府投资方案后,需另行下达子工程的,由县水务局会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同意后,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县水务局联合行文下达。
第十五条 水务投资年度方案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
(一)未进入政府投资年度方案的,原那么上不办理立项,不安排资金和用地指标。确需方案外新增的建设工程,按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标准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方案外联审审批程序的通知执行。
(二)年度政府投资方案内需要调整的,由县水务局每年9月份向县发改局申报,县发改局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集体审议,并经县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后实施。除国家或省市政策性调整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程主管单位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议纪要到县发改局审批立项外,未纳入政府年度投资方案又未按规定调整的工程,原那么上不得立项,不安排资金和用地指标。
第三章 流程管理 第十六条 县发改局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整理并录入工程管理信息,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统计、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
第十七条 水务投资建设工程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根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实行的文件资料及办理流程落实程序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立项审批:县发改局负责工程立项、可研审批、核准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的前置审批。
(二)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审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县发改局负责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三)施工图审查、预算评审:工程业主组织技施设计审查并报县水务局备案;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工程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评审。
(四)招标投标:县招标采购局负责集中监管招标投标活动。
(五)工程变更管理: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方法执行,涉及造价变化的按照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程变更增补相关管理方法执行。
(六)合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应科学确定工期且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依法实行完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将验收资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七)工程结算评审: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
(八)结算审计:县审计局负责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
(九)决算评审: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总投资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
(十)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工程法人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程主管单位根据投资评审中心的财务竣工决算评审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向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及资产移交;工程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维护管理部门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相关部门应进行严格标准管理。
第四章 审批管理 第十八条 水务投资建设工程由工程建设单位向县发改局申报立项批复,作为办理工程后续手续的依据。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据立项批复文件,组织开展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审批手续,并依规进行环保、防洪、通航、消防、地震、人防、节能、气象等专项审查或评估。
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信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除应当到达国家规定要求外,还应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节能评价等内容。县发改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方案评审,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多方案综合比选。其中,方案设计按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审。
(三)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水务投资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前,其方案设计须由县水务局初审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县长审定。
(四)需要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由县发改局组织初审后提出意见上报。
第二十一条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主要包括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管线迁改费分别单列)、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征地拆迁费(含办理用地红线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出具征地拆迁估算明细表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用地税费以实际缴纳的为准,其余征地拆迁费用以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审定的为准。
管线迁改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迁改方案(应包括管线种类、相应工程量和造价指标),并据此编制估算明细表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估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依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设计方案等文件资料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由工程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程不得批复初步设计。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同步编制设计概算并向发改局报批。设计概算主要包括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管线迁改费分别单列)、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管线权属单位编制管线迁改初步设计,并据此编制概算明细表纳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第二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依法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