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解读解读(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有关问题解读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中心)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具体含义及意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在项目科研阶段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在竣工运行试运行半年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意义:源头控制、早期预防•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大部分企业逐步地在开展此项目工作1、重视不够(领导)2、没有预算资金3、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中心)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论证阶段、设计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职业卫生管理。•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除了要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要对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卫生审查。何为一般、较重、严重?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中心)•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配套法规和文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0号,2012年)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中心)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评价工作的开展准备阶段接收建设单位委托、收集和研读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预评价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实施阶段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类比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