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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人民政府
关于
加快
中心
改革
发展
政策
意见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改革与开展的政策意见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展效劳业的假设干政策意见
甬政发[2023]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展效劳业的假设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23]33号),着力推进XX市“十二五〞效劳业开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合理引导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现代效劳业跨越式开展,特制订本政策意见。为与效劳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本政策意见有效期为五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化效劳业市场开展环境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各类效劳业企业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效劳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以首付20%,其余局部在2年内缴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放宽效劳业企业取冠市名、组建集团公司的条件。中介效劳、科技开发企业取冠市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50万元。文化、旅游、中介效劳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文化、播送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要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效劳,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二)优化商务效劳环境。大力推进中介效劳机构脱钩改制,推动中介效劳业市场化开展。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开展效劳时,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可在基准收费标准根底上,按照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低于经营本钱的原那么,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中介效劳业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并实施会计师、评估师、律师、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效劳企业及其注册专业人员退出机制,完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对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实行行业退出。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宁波〞系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我市联合征信平台,继续整合工商、财税、质监、劳动、司法、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公安、安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关等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联合征信系统,构建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形成相对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宁波〞系统的平台,实施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共享查询平台以及守信失信发布平台,实现对各类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长期实时跟踪管理,促进全社会诚信经营。对执业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撤销企
业和负责人的执业资格。
(四)扩大政府效劳外包。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推进效劳项目采购为重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逐步增加教育培训、研究咨询和法律事务等效劳的政府采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检验效劳外包。贯彻落实XX市政府效劳外包暂行方法,将社会管理、公共效劳、后勤效劳等技术性劳务类事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提升效劳类采购占全部政府采购的比例,提高公共效劳的效率和品质,促进效劳型政府建设和现代效劳业开展。标准国有企业和国有投资项目的设备和效劳整体外包采购。
二、促进现代效劳业重点领域开展
(五)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对XX市“十二五〞效劳业开展规划提出的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商贸、商务中介、科技信息、现代会展、文化创意等八大生产性效劳业和休闲旅游、社区效劳等两大生活性效劳业,以及大宗商品交易、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效劳外包等四大效劳业新业态,在行业准入、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六)落实现代效劳业开展专项扶持政策。市政府已经明确的关于促进国际贸易、现代金融、商贸开展、文化产业、会展、旅游、软件效劳业、效劳外包等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与本方法重复的,按就高原那么执行实施。
扶持现代物流业开展。对现有市财政安排的现代贸易物流、现代物流示范企业、四方物流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合并设立现代物流业开展扶持资金,每年市财政从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5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物流建设、物流公共数据中心建设、现代物流示范企业培育、现代物流人才培训等。
扶持商务中介业开展。设立商务中介业开展扶持资金,每年市财政从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着力培育一批效劳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从事会计咨询、法律效劳、航运中介、检测认证、科技效劳、高端培训等高端中介效劳机构,引导我市中介机构走向标准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开展。
扶持大宗商品交易开展。设立大宗商品交易开展扶持资金,每年市财政从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贴息补助、人才引进,引进和集聚做市商、贸易商、平台企业等的财政扶持政策。扶持电子商务开展。继续执行XX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设立XX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每年市财政从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试点企业电子商务项目研发投入资助和电子商务效劳收入奖励等。
以上领域具体管理方法由市效劳业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七)扶持总部经济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开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传统优势民营外乡总部、开放型经济跨境经营总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
总部、现代效劳业高端总部。市、县(市)区二级财政分别设立总部经济开展专项资金,以不低于市级、南三县和其它县(市)区(包括开发区)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0.5%、0.2%和0.4%,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总部经济,扶持开展总部企业和总部基地。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特点,研究出台专门政策意见,形成市、县共同推进合力。
鼓励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效劳机构,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及其地区效劳业机构和全国100强企业高端效劳业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或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按照注册资本下限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不同,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效劳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大型效劳业机构落户市级效劳业产业基地,其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营业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上述政策所需补助资金由引进机构注册地县(市、区)财政与市财政各负担50%。对新引进的市外企业集团总部,报经地税部
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八)加大效劳业重大项目扶持力度。实施年度市效劳业重大项目方案,建立市、县(市)区二级联动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上述效劳业重点领域、且列入年度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和年度市级效劳业重点项目投资方案的项目,在土地指标上给予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省效劳业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效劳业引导资金,争取省级规划用地预留指标。对列入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的效劳业重点项目和符合条件的公共效劳平台,由市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给予一定支持。积极组织效劳业项目融资推介会、银企洽谈会等活动,搭建金融机构和效劳业企业的交流沟通平台,促进效劳业银企融资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效劳业基地和效劳业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积极培育壮大效劳业市场主体
(九)支持效劳业企业改制重组。制定效劳业企业上市培育方案,将有上市潜力、处于成长期的效劳业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对象,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其进行股份改制和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其快速开展,加快上市步伐。
效劳业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总部迁入宁波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企业实现上市当年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递增10%以上局部,其留地方所得
的50%,由同级财政以项目补助的形式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开展。
鼓励效劳业企业兼并重组,对其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营业税。
(十)支持企业高端开展。效劳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根底
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本钱的150%摊销。
大力开展高新技术效劳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效劳业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先进型效劳业企业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效劳业企业中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缺乏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效劳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对提升开展现代效劳业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十一)支持企业别离开展效劳业。工业企业别离后的生产性效劳业自别离当年起三年内,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局部,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的补助,为鼓励工业企业别离开展效劳业,对别离后的效劳企业其自用的生产经营用房应缴纳的房产税、占地面积较大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在设立初期的三年内给予减征。工业企业别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网络技术、创意、效劳外包、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效劳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及时组织认定并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工业企业别离后的商贸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场地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费用,在确定收取额度和比例时,如不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应从经营收入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
(十二)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品牌企业整合、带动块状经济开展,对新认定中国著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效劳业企业,由市效劳业开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名牌出口企业,质检部门优先予以出口免验,海关积极提供通关便利措施。鼓励效劳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行业兼并、重组。
充分发挥效劳业标准化建设引导资金的作用,鼓励效劳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撑;加快制订相关效劳标准和开展标准试点项目,支持效劳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竞争。
四、推动现代效劳业集聚开展
(十三)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效劳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对被列入国家、省级效劳业产业集聚示范区的,由市效劳业引导资金给予国家、省标准二倍以内的奖励。各省级现代效劳业集聚示范区要编制规划,做到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科学开展,并以规划为指导,统筹安排用地空间。
(十四)积极培育效劳业产业基地。按照XX市市级现代效劳业产业基地认定方法,对被评为市级效劳业产业基地的,奖励工作经费100万元。大力培育效劳业产业基地,对效劳业产业基地所产生的营业税收入增长在5%以上增量市统筹局部给予50%奖励。
对效劳业产业基地内符合我市现代效劳业重点领域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效劳业引导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支持。
允许市级以上现代效劳业集聚示范区经当地政府批准自建公租房性质的公寓,用于解决引进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技能的员工住房问题。对市级以上现代效劳业集聚示范区内
新引进的现代效劳业重点领域效劳业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1~3年内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
(十五)促进工业园区功能置换。鼓励中心XX县区外围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为集聚设计研发、管理销售、物流配送、咨询筹划等功能的综合工贸园区,促进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