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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院
安全生产
制度
卫生院平安生产制度
平安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平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平安保卫、防火、防灾、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平安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平安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平安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平安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平安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平安环境、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二、平安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药房、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并根据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催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催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催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平安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平安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平安生产月〞活动。
二、医院分管平安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平安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平安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平安培训。
三、医院要催促各科室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并做好平安教育的登记。
四、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平安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平安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平安〞的平安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平安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平安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平安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平安,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平安。
2、平安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住院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平安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平安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平安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平安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平安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平安隐患。
2、平安隐患通报与整改:
(1)平安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平安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平安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平安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催促限期整改。
主管平安生产副院长职责
1、参与本医院平安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平安环保工作方案的催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平安环保方面的建议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职工日常的平安教育工作,及时检查、催促平安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那么。
4、组织医院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医院的平安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协调并负责制定本医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考核、奖惩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和职工平安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平安意识,严禁违章作业,医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组织对医院违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平安负责人报告。
9、对本医院平安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院长平安生产领导职责
1、院长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平安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催促检查本单位内平安生产工作,分解平安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催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平安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平安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7、负责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平安生产委员会职责
医院平安生产委员会是医院委员会下设的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在医院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单位内的重大平安生产问题,指导、催促本单位内各科室的平安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科室平安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院委会反映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催促检查本单位各各科室的平安生产工作,贯彻院委会及上级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医院及上级平安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及其它平安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六、完成院委会交办的有关平安生产的其它工作。
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一)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平安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假设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标准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播送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丧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平安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平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篇:卫生院平安生产工作制度xxx中心卫生院
平安生产工作制度
根据xxx卫生局“平安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消防平安的各项工作,确保平安和谐开展、强化责任,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本院平安生产,消防平安工作与日常工作值班制度相结合,做到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认真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会议广泛宣传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防范知识,努力提高全院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严防火灾、盗窃事故发生。
5、严格医疗操作标准,杜绝过失事故。
6、严格执行药品标准,杜绝伪劣药品进入药房,确保群众用药平安。
7、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并上报卫生局及有关部门酌情处理及承担事故中的损失及费用。
第三篇:卫生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卫生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平安生产工作,促进卫生院全面健康开展,根据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的平安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生产要服从平安的需要,实现平安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平安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平安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卫生院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平安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