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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深化
企业
改造
行动
方案
深化涉氨企业改造行动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
为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全面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快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依据XX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威安办发(2023)13号)的文件要求,我镇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
总的要求是。严格落实国家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平安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抓整改,力争年内消除存量重点隐患,推动涉氨制冷行业走上平安、标准的轨道。
二、组织领导和根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姜宗浩为组长,纪委书记王涛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协调指导全镇专项整治行动。
(二)涉氨企业的改造情况
我镇涉氨制冷企业共7家,分别为文登海府水产、威海双良饲料、文登高美包装、礼格庄冷藏厂、南藤圈德洋水产、沙柳润林水产、汤西冷藏厂。其中汤西冷藏厂已完成氟利昂制冷剂的改造工作。河西红塔冶金(已完成消防改造)属无证经营企业,前期安监局、工商部门已开展联合执法,目前正等待上级进一步政策。
消防改造方面。以上6家企业(排除汤西冷藏厂)已完成机房改造任务,并已填报验收表,目前正等待消防验收。其中文登海府水产分厂—高村冷藏厂目前还未开展机房改造,镇领导方案约谈负责人,催促企业抓紧时间整改。
特种设备方面。以上6家企业压力管道均未检测,镇政府经屡次催促整改无效后,已将企业的违法行为上报文登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局已正式立案处理。
平安标准化建设方面。目前仅南藤圈德洋水产未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其他5家企业均已开展咨询整改工作,其中双良饲料已通过验收。
三、下一步着力解决存量重点隐患
针对高村冷藏厂及南藤圈德洋水产的隐患,催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规定时限内没有实质性整改动作的企业,以及逾期未改的企业,要落实平安生产法相关规定,报县级以上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配合质监局对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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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11日
第二篇: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县区铁山街道办事处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平安管理的通告精神,依据XX市XX县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专家评估企业、提升达标一批。对目前三证(消防、质检、工商)、安评、环评手续齐全、规模较大、相比照拟标准的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平安中介机构液氨制冷方面专家进行平安评估,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的企业,采取逐步更新改造的方法,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完成涉氨制冷企业转型升级,尽快退出液氨制冷领域。
2、制定政策、逐步退出一批。对现有证件不齐全的渉氨制冷企业,通过两条途径进行改造提升,一是原那么上由企业自行关停,二是鼓励采用平安性较强的制冷介质更新改造设备,尽快退出液氨制冷领域。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改造并通过安监、质监、环保、消防、城建、国土部门及液氨制冷专家组联合验收且出具验收意见的企业,对企业改造提升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比例予以奖补,同时设立进度奖,对在规定期限内或提前完成改造提升的企业予以按奖励方案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3、加强执法、整治关停一批。对既达不到相关法律法
1规标准标准要求,又不按政府引导主动退出的涉氨制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二、奖补方案
奖励。涉氨企业按进度进行改造,按要求撤除液氨设施(液氨储罐、液氨机房、库房所有旧管道),经验收合格,依据氨罐设计储存量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在11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每吨一次性奖励4万元。
在12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每吨一次性奖励3万元.假设在9月30日前完成,按液氨储量另行给予每吨3万元的进度奖励。
全处共有涉氨制冷企业四家,合计液氨储量为20.1吨,经核算按期整改后,大约财政补贴资金为143万。
四家企业最高奖励分别约为。XX县区祠堂冷藏厂21万;青岛九龙食品70万元;青岛朝日食品27万;青岛佳业食品冷藏厂25万。
经验收,新改造制冷设施符合平安生产要求,合格达标(提供设备及辅助设备出厂合格证、鉴定合格证、库房安装蒸发器提供材料合格证、有资质资质证书、施工合同文本)并通过平安生产“三同时〞验收,财政予以补贴。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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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铁山街道办事处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财政、食安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生产平安。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各涉氨制冷企业要充分认识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解放思想、抓住机遇,通过关停改造逐步退出涉氨领域,并按照通告要求,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各项措施,保障平安生产。
(三)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镇村建设效劳中心、国土所等站所要依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对涉氨制冷企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气氛。通过大力宣传液氨制冷企业平安管理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加大举报涉氨等有关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平安隐患,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强大的涉氨制冷企业平安整治社会声势。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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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23涉氨制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2023涉氨制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为依据,结合当前全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及我省开展的平安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进一步推动涉氨制冷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平安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涉氨制冷企业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的根底上,全面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平安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平安生产根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平安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标准一批平安管理根底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平安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平安生产根本条件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可生产经营:
1、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按照规定对涉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安监部门。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平安附件应定期检验。
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平安标识。
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6、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
7、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8、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平安知识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到达上述要求但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平安生产标准化创立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根底建设和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规模企业在今年年底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在2023年底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工作责任。
2、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液氨使用平安知识和有关平安法规标准,发动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
3、继续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负责人、平安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3)、冷库平安规程(gb28009-2023)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专项治理和平安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涉氨制冷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制定的涉氨制冷企业平安自查自改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平安知识培训。
2、企业针对存在的平安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整治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平安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市、县(市、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平安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新建企业平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