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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回望党史看党风
严守纪律树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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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回望党史看党风 严守纪律树正气
同志们:
根据安排,今天我们集中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主要是围绕“回望党史看党风 严守纪律树正气”这一主题,和同志们一起谈谈心、作个交流。主要讲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方面,漫溯历史,回顾我党严明纪律的故事案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重视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一百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战胜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证。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小故事,以点带面,介绍一下不同时期我党抓纪律建设的情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1949年)
毛主席、陈毅雪夜退礼的故事。1929年,毛主席率领红四军主力进抵江西瑞金城大柏地。当天晚上,毛泽东、陈毅等正在油灯下研究作战方案,一位战士进屋报告说,有几个商人送来一包东西,留下一封信就走了。打开包袱一看,是几百块银洋,信上写:“红军长官尊启,贵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不胜惶恐,为表薄意,敝商号特奉上银洋四百五,敬恳收下勿辞……”看过信后,毛主席深有感触说,这些商人认为我们红军会像国民党军队那样抢他们的商店,侵害他们的利益。这都是敌人谣言破坏的结果。随后,毛主席和陈毅一行提着马灯,顶着风雪,找到了那几个商人退还了银洋,并说:老板,我们是特地退礼来的,这钱请收回去。商人听了诚惶诚恐,说:长官,千万别嫌少,我们可以再加点。毛主席和蔼地说:老板,这钱我们一个子也不能要,请收回吧。紧接着又耐心向商人宣讲了红军的各项纪律。商人们这才放心收回了银洋。第二天,红四军在群众支持下,击退了国民党军队。战斗结束后,毛主席派红军战士帮助老百姓修理房屋,并亲自到“丰盛”号杂货店赔偿在战斗中被打坏的洋油桶等。红军官兵借用村民的门板也全部退还到各家各户。部队离开瑞金城大柏地,村民纷纷欢送红军,并且异口同声赞叹,“红军好,纪律严明,自古未有”。
毛主席坚持交食宿费的故事。1933年8月,时任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一行到江西省长胜县铲田区搞调查研究。中午时分,铲田区区长钟赤牯邀请毛主席到他家吃饭。看见满桌的酒菜,毛主席皱起眉头,不管钟赤牯怎么解释饭菜是自家产的,没有花公家一分钱,毛主席依然坚持去区政府吃,并要求把准备好的酒菜送到伤兵站给伤员吃。就这样,毛主席一行在区政府吃了中午饭,吃的是红薯和萝卜干,晚上吃的是芋头粥。第二天一早毛主席返程,他安排警卫员按规定向边区政府财政部结清食宿费。但区财政部长不肯收,说,毛主席吃的是粗茶淡饭,住的是祠堂庙角,又不是旅馆,我们收钱过意的去吗?再说毛主席是来工作的,又不是办私事,为公办事于情于理也收不得。警卫员无奈,只能匆匆上路去追毛主席。毛主席见警卫员没交钱就回来了,十分生气,要求他立马回去将钱结清。同行的江西军区参谋长陈奇涵看警卫员为难,就主动请缨去交食宿费。区财政部长知道这次必须收,就拿出账本,郑重记上,“1933年8月18日,主席毛泽东一行四人,照章交来食宿费大洋一元八角……”新中国成立后,这份账单保留在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成为革命领袖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做表率的生动见证。
开除刘力功党籍的故事。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有些党员不愿意去前线和敌后根据地等环境艰苦险恶的地方工作。当时有一位叫刘力功的党员,在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班毕业后,在工作分配问题上与组织讲条件,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坚持个人要求,不服从组织分配。经中央党务委员会讨论,认为应坚决开除他的党籍,以维护党的纪律。中央组织部遂开除刘力功党籍,并公布全党,以示警戒。这件事情作为反面教材,在当时引起了广大党员的深刻反思。
依法严肃处理肖玉璧的故事。1940年,老红军肖玉璧在担任边区税务分局局长期间,贪污受贿,利用职权卖军需品。案发后,肖玉璧被开除党籍,边区法院依法判处肖玉璧死刑。肖玉璧不服,写信向毛主席求情。毛主席在了解有关情况后表示,坚决拥护法院判决。1941年底,肖玉璧被处决。1942年1月5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正是通过对违法乱纪党员干部的严肃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党纪的威严,保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与战斗力;另一方面团结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保证了党的政策路线贯彻执行。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
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故事。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现象,以功臣自居,认为天下是他们是打出来的,党和人民就必须给他们很高的地位和待遇。刘青山和张子善就是这样的典型。被任命为天津市地委书记的刘青山,上任不久就把住所从地委机关大院搬到了天津市马场道的一幢小洋房内,还私底下起了名字,叫刘公馆。相传,刘青山爱吃韭菜饺子,但天津冬天只有大白菜,于是他就让人在暖房里种韭菜,给他特供,但他又怕吃多韭菜消化不了,于是要求炊事员把完整的韭菜洗干净包在饺子里,把根茎留在外面,饺子煮熟捞出,把外面的根茎一抽,里面的韭菜也就出来了,这样饺子既有韭菜味,却吃不到韭菜。张子善也是如此,担任领导职务后,就不穿旧大衣了,改穿呢子大衣,吸烟只吸市场上见不到的高级香烟,吃饭也要特供灶。更为严重的是,他们采取种种方式贪污骗取巨款171亿6272万元,这是旧币,按当时的币值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可以购买近1吨黄金。两人因贪污等罪行被逮捕后,有人提出两人参加革命都有20年以上,立下过汗马功劳,能否根据他们的历史贡献将功赎罪,但毛主席坚定地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的干部”。这也向天下昭示,共产党领导的党员干部与国民党腐朽政府官员的截然不同。无论功劳再大,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营私,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是受伤。
(三)改革开放至今(1978年至今)
商业部长王磊“吃客饭”挨批的故事。1980年7月,在北京老字号“丰泽园”饭庄工作的青年陈爱武,给中纪委写了一封信,揭发了一些官员常常到饭庄大吃大喝,结账时却以工作名义,按照吃客饭的规定付费。时任商业部长王磊就是其中一位,1980年王磊两次到饭庄吃饭,应付费124.9元,但只付了19.52元。陈爱武的揭发,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也得到了新闻媒体的支持。《中国青年报》针对这类问题发表了报道,《人民日报》转载了《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并在一版右上方登了两条消息:一是中纪委通报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的错误,表扬陈爱武揭露某些干部错误的斗争精神,希望各级纪委注意纠正不正之风;二是商业部党组讨论王磊同志错误,决定印发王磊检讨、发动商业部职工纠正部领导的不正之风。
习主席狠抓党的纪律建设。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正风肃纪,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惩贪治腐,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发力,不断打破“禁区”和“惯例”,先后打掉了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一批大老虎,查处了440多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8900多名厅局级干部、6.3万多名县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同时,习主席还亲自部署在党内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如2014年在全党上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主要内容;2015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这些活动、教育都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过相关要求。
可以说,我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与歪风邪气做斗争的历史。历史实践也多次证明,一个政党,只有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巩固良好作风,才能赢得民心、树立威望,永葆生机和活力;反之,如果任凭纪律涣散、问题滋生蔓延,就会失去民心,上演亡党亡国的悲剧。
第二个方面,知行合一,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自觉遵循
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既是限制约束,更是关心保护,既是警戒线、更是幸福线,需要我们辩证看待。在全面从严治军的大形势下,我们必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自觉做到严守纪律规矩。
(一)心中有法规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当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柱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党的纪律也应该铭刻在每名党员的心里,否则就会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拿了别人不少钱,却认为只是人情交往,让别人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子,却认为是朋友间的情谊,从来不把这些行为当做是违纪违法。刘铁男是“法盲”吗?作为一个高级干部,他不但懂法,而且比我们一般人懂得还多、掌握得还精。这样的人,说起学法、知法、守法来头头是道,而现实中呢?把它当口号、当摆设,甚至私下里随意蔑视和践踏法律。我想,问题根源就是学法不走心、心中没有法,丧失了对法纪应有的信仰和敬畏。所以,我们大家不但要加强法纪学习,掌握基本的内容要求,更要做到入心入脑,真正把法纪视为戴在头上的“紧箍咒”、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违纪之害,使法纪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思想防线。
(二)办事合法规
我们大部分同志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一定权力,那么如何处事、如何用权呢?答案只有一个:按政策纪律和法规制度办。这里,我和大家交流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越是小事越要谨慎”。过去教育孩子经常说,“小时候偷鸡蛋,长大了偷轮船”。任何事物都有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的同志自律不严,拿小事不当事,拿小的违纪不当违纪,觉得吃点喝点、小打小闹地拿点算不了什么,久而久之就会由小错变成大错,由违规违纪变成违法犯罪,甚至走向深渊,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在悔过书中把那些“小节”概括为十二个“一下”:即“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的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这十二个“一下”,看上去都不起眼,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只要你接受了“一下”,就成了“湿手抓面,想甩也甩不干净”。小事小节是一个人品德的反映,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人,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只有常重小节,才能长守大节。我们一定要谨记小节之中有政策、有人格、有形象,决不能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止我一人”来原谅自己、“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切实从小事预防、从细节入手,严于律已、警钟长鸣。
二是“越是开始越要重视”。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门槛效应”:一个人一旦接受了第一个较低层次的要求,往往容易接受更高层次的要求;相反,如果拒绝第一个要求,也往往会拒绝第二个要求。这种效应又被称为“得寸进尺效应”。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如果接受了别人第一次贿赂,往往容易出现更多更大的腐败行为;如果能够拒绝第一次诱惑,也往往会拒绝第二次诱惑。能不能把住第一次、守好第一道防线,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认为“偶尔违规一下、打个擦边球”没啥了不起,甚至拿“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为自己开脱。大家要认识到,有了第一次的尝试,就会出现第二次的默认、第三次的麻木、第四次就会顺其自然、心安理得。在错误的方向上,“第一次”是最危险的、最致命的,是把自己从好人变成坏人的那一次!是被人抓住把柄、从此被牵着鼻子走的那一次!是自己由遵规守纪走向违纪违法的那一次!大家千万不能以“就这一次不要紧”来安慰自己,如果已经有了第一次,就要立即改正错误,接受组织的帮助,把第一次变成最后一次。
(三)行为守法规
列宁曾说过,有了规矩不遵守,比没了规矩还要坏。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合乎法规,既是底线要求,也是鲜明导向。我想在这里重点做两方面提示:
一是守住自己的欲望。明朝朱元璋,在一次教育大臣时讲到,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像守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