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年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3
乡镇
农村
小型
水利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开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2)175号)精神和靖办发[202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一、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各类水利工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大局部老化失修。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粗放,大多数存在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建设、管理、使用严重脱节,致使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甚至废弃闲置,工程灌溉效益日益衰减,直接影响到农村生产开展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开展。截止2022年末,我乡还能根本正常运行的水利工程有:小型水库1座,山塘9处,机电灌站6座,水轮泵4座,现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有效灌溉面为10660亩。为稳固原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调动群众兴建新的小型水利工程,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经营企业化、效劳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开展机制,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开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开展步伐,促进农村经社会全面开展。
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促进民办水利的开展;
(二)对已建成的小型水利设施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建立各层次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效益衰减问题
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根本原那么
(一)遵循平安第一的原那么,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汛平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在改制中不流失的原那么
(三)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那么
(四)实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那么;
(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那么;
(六)坚持农村小型水利有偿使用兼顾公益性的原那么,对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维护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对非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微利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
(七)坚持依法治水的原那么。符合有关水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循水利规划,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开展利用。
五、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范围
(一)设计灌溉的面积1000亩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的水轮泵工程。
(四)小型引水,机井工程和其它适宜改制的小型水利工程。
六、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形式
根据我乡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将农村小
型水利体制改革分成六种形式:
(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用水户协会、等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原那么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确定水价及管理费用,按国家规定每年在收取得的水费中提取一定的工程维修费用,并专户存储。如工程需要抢险清淤和维修费用缺乏等需要投工投劳维修或筹措资金等,必须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定。对规定征收以外的费用,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并且每灌溉季度结束后,七日内向会员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二)承包。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工程所有者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使承包经营者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对工程进行经营管理,并按规定按时向工程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者享有水利工程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者一般只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看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工程所有者同意不得进行改造和扩建,承包期一般为5--10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租赁。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方法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期限内,承租者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独立进行开发和经营。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需要转让的必须经所有者同意,由所有者与新的经营者重新签订合同,承租者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到达合同规定值,
内容总结
(1)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开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2)175号)精神和靖办发[2022]83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