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人权国家与文明
2023
人权
国家
文明
读后感
人权、国家与文明读后感
本学期的开设了宪法学的专业课,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法学的分支学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比照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开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开展趋势有所影响。所以学习宪法学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学习宪法学课程的同时阅读了日本明治大学教授大沼保昭所著的人权、国家与文明。此书全称是人权、国家与文明:从普遍主义的人权到文明相容的人权观,书的内容包括动摇国际秩序的三个相克和文明相容方法的必要性、国际社会中的自然权思想、人权能超过主权吗,不干预内政原那么与“普遍性价值〞之间的相克等。虽然我学识粗浅,但无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同时我也渐渐领悟法学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法学理念的创新,精神的卓越,能使民主更趋进步,亦促使社会更尊人权,从而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人权,这一美妙的字眼越来越多地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色彩。西方大国利用人权来为其霸权政治作正当性辩白,开展中国家,为应对西方大国的人权攻势,从实用主义出发提出了"主权高于人权"的观点来与"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对抗。西文大国竭力主张人权的普遍性,而开展中国家却强调建立在文化相对主义根底上的人权的特殊性。在当今世界上,"人权的神圣名义,无论其可能意味着什么,都能被人们用来维护或反对一个事物"。"人权似乎什么都是,又似乎什么都不是"。这本书针对欧美中心的人权主义,提出文明协商和文明相容的人权观,并强调应该取代唯一正确的那种普遍主义人权概念,开放拓展人权讨论的话语空间;作者同时敦促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应该有力地介入“文明相容的人权观〞,打破欧美的中心指导作用。
人权这一概念,从洛克等人提出自然权利的概念开展到现在,几番曲折,现在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人权越来越多的成为了一种政治斗争的工具。不同的国家、政府、组织和个人都在谈论着人权,但是他们口中的人权或者人权的标准和价值那么是千人千面,人们总是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从自身出发去谈论人权。这种形式下人权的开展不是和谐的,而是对抗的;不是良性的,而是急功近利的。这种外表上的欣欣向荣背后,隐藏着的是人权的堕落。人权在其思想萌发以及开展的初期,并不具有普遍性,欧美国家目前所强调的人权固有的普遍性,不过是一种托词罢了。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人权的普遍性的价值。大沼保昭教授对人权开展的历史,得出的结论是:“某种观念只要具有作为理念的普遍化可能性,那么,即使它曾经是一种拥护受限定主体利益的意识形态,也依然具有超越这些主体的个别利益而开展成普遍性理念的历史性活力〞。人权的普遍性,包括主体的普遍性和概念本身的普遍化,在现代社会是得到成认的,而普遍的人权标准也是有其理论上的正当性的,那么,所谓的“普遍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就不应该成为东西方之间或者说兴旺国家与开展中国家之间人权对抗的冲突点。真正造成不同国家之间就人权问题形成对抗的原因主要是在于目前欧美中心主义的所谓的普遍人权标准,其实并不具有正统性。
大沼保昭所提出的“文明相容的人权观〞,就是对于到达一种真正具有正统性的普遍人权标准的途径的探索。文明相容的过程,也可以逐步消除人权自身的对抗性特征。人权的理论源头“自然权利〞和“人的权利〞诞生于个体与教会、王权等共同体的斗争之中,因此人权也不免带有一种对抗的意味。文明相容的途径能够有效的是现在一国主权之下,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就人权事务的和谐共存。毕竟,不干预原那么在国际社会中是主流,而联合国对于大规模侵害人权事件进行干预只是例外,因此,人权的保障和开展主要还是要靠国家的推动。个人与国家的和谐关系,能够使更多的开展中国家接受人权的概念,从而保证人权健康而持续的开展。另外,在文明相容的过程中,吸收不同文明的特点,将为人权的理论增加新的内涵,比方和谐权的提出就是儒教文明与人权相容的成果。文明相容与和谐人权是一种手段和目标的关系,通过一种文明相容的过程,最终到达人权标准形成过程的和谐,人权开展的和谐和人权历史的和谐,这种和谐人权才是真正的普遍人权,能够保持健康持续的开展。
从孔子的“大同世界〞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人类对于一种美好世界的追求,从未停止。从洛克的“自然权利〞到世界人权宣言再到以7个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为基准的国际人权保护体系,人权的普遍化为各个不同的文明提供了一条共同的到达理想世界的道路。人权对于个人,是到达一种由尊严的生活的手段,而对于国家,人权就应该是目的本身。为了到达这个目的,不管是“正义〞还是“仁〞,各种文明对于善的诉求都应该被吸收进人权的框架之内。这种文明相容的视角,为人权的开展和人权标准的制定实施带来了一种新的途径的同时,也为人权本身的评价带来了一种新的标准,那就是和谐。文明相容的目标,就在于达成一种和谐的人权。以和谐包容多样的文明,以和谐化解人权本身的对抗,以和谐消除开展中国家对于人权的疑虑,这样的人权和人权标准,才能真正的维持我们对于根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实现对于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能够来临的梦想;不辜负使子孙后代免予那些对人权无视和侮蔑的野蛮暴行的寄托,相信在一种和谐人权标准的评价和努力之下,人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目标终能实现。
第二篇:人权公约读后感人权公约读后感—病态的社会
如果说实现共产主义是全中国人民的最高理想的话,那么人权公约的完全履行就是全世界人民的最高理想。
自由、平等、权利和尊严,这是我对公约思想的总概括。公约用几千字描述了人从出生到死亡,不管经商行乞甚至犯罪等都应享有当政者提供的保障人权效劳,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太平天国式的国度向往,给各个政府提供了行动发向,和平不难建立,只要你用心去做。但为什么我说这很难实现呢。利益,一切的斗争都跟利益分不开,大到国家的利益小到自己的私心,人类的进化源于斗争啊,所以只要有利益存在,公约的内容就不会完全实现。有目共睹的是世界上有些国家确实做的好,可是我国呢,很差,我想这不单单是国情拖的后腿,而是执政者行政不力拖得后腿。
第一条
会和文化的开展。
二、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於互利原那么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包括那些负责管理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的国家,应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条件下,促进自决权的实现,并尊重这种权利。
写这篇文章时,正好在看一本小说,葛水平的官煤。人性,在地底掘出的黑色黄金面前一步步堕落,生存、贫穷、罪恶、扭曲、情欲、死亡,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血淋淋的欺诈压迫,没有了灵魂的生命也就成为了官商们香艳迷离、声色犬马生活的铺路石,低贱的呼吸,怀着菲薄的希望,仍向往成为基石,但一切都被黑暗所吞噬。生活是一种极为可怕的苦欲。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在车、房、钱、权至上的现在社会,生命变的无足轻重,从09的云南灭门惨案到近期的药家鑫成心杀人案,无不透露着人们生命意识的浅薄。你骂我一句,我就撞死你;你记我车牌,我就捅死你,是谁举起了那把杀人的刀。就是尊严和权利的不平等造成的,说白了就是特权的烂使。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杀人可以逍遥发外—指不受该有的法律惩罚,而平民仍是一命抵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人生而平等的前提。现在社会的最大失误是执政者对法律的不尊重,是对权利的滥用,要到达在尊严和权利上平等,就必须在法律上平等,依法治国也要保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为人民才是时代的拥有者。看到宪法上的人人平等我总会嗤之以鼻,如果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不遵守法律,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行为当然会造成政府的公信力丧失了。
如果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么执政者就决定了历史的走向。执政者廉洁奉公,如唐宗,那么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假设浮华奢侈,像晋朝,那么贪污腐败,百姓苦不堪言,自有五胡乱华、八王挣霸;假设穷兵黩武,似隋炀帝,那么民不聊生,祸乱四起,哪来万世基业。所以有个优秀的执政者,强于十个武装师;有套优秀的行政系统,胜于城管千千万万。希望我国的当家能认识到自身的缺乏,加以优化,真正做到为人民效劳。如果说贪污是个大问题,很难办,那没关系,我的意见是朱元璋的杀法和宋朝的高薪法或者是清朝的养廉银制度:我相信读过历史的人都懂得,朱元璋时期的官是最难当的,胡蓝谋逆案大杀开国功臣、空信案大杀举印官和惩贪案,这些都是惨无人道的,但唯一让人稍稍乐道的是便是惩贪了。在朱眼里,官是替自己打工的,领工资养的活家人就行,贪必杀,且公布了一条法规,举报者有奖即下级举报上级,便给于所举者位置,上级督办不力,给予撤职等重罚,平民举报赏银,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核实情况下,对非法举报者那么是杀,说明了自己惩贪的信心和决心,这就是防贪的第一境界:让贪污者不敢贪,从法律上阻止。但那时朱给一个县官一个月的工资只有7.5石,那年头知县还兼任很多职务,他既是县长,还是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工商局长、县施工队队长。一个知县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所以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不恰当的。宋朝给官员的待遇很高,同样是县官,宋朝大县〔万户以上〕县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
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所以在宋朝贪污是不可想像的,这便是防贪第二境界:让贪念从字典上消失,没有贪的必要。如果嫌支出太大,也可以学雍正给点养廉银。第三境界便是从思想上阻止贪念发芽,加强教育,弘扬清正,倡导廉政。
第十九条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预。
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管国界,也不管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以下条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乙〕保障国家平安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看到这条我就想起了最近很流行的复古热—探求民国时期的学术和科学成就。民国时期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术群体和大量学术著作。其中,不少是确立新学术范式的开山之作。例如,学术史上最为称道的“三史〞〔以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为代表的哲学史体例;以梁启超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钱穆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为代表的学术史体例;以侯外庐的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为代表的思想史体例〕即是典型。再如,胡适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就是中国论述逻辑学和哲学方法的开山之作。又如,郭沫假设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就是以关注生活、时代、社会为特色的唯物史观学派的开山之作。其他如现代考古学学术群体及其丰硕的学术成果,像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等都是典型代表。民国的大家之多我想于持证者的开明之处有关。蔡元培大骂吴佩孚,吴照给教育经费;鲁迅写文骂国民党贪污腐败、无所作为,照拿稿费;张作霖每赴学校必谨慎,不敢铺张,所以用郎咸平的话说这就是执政者给大学或者是学术的独立的人格。国民政府时期强化对社会教育开展的重视,形成了由中央到省再到市县一级的统一的行政体系,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扶持和法律上的保障,其规模、组织更加完备,教育内容更为广泛,对近代中国社会教育的开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才能百花齐放,万家争鸣。
费解的是为什么我们从小学到大学都要学政治,而且内容都是歌颂。这种思想上的强迫统一,怎么可能让受教育者不反